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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河南省Y县C镇S村在乡政村治背景下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和行为事件为个案,运用“过程—事件”研究方法,从村干部、村民、国家三重视角,动态的展现了乡政村治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失序与重建过程,并进一步分析了村干部、村民和基层政权的行为动因,最后,上升到国家建构的角度来分析和探讨乡村治理失序的原因和今后乡村治理的方向,希望能对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调整、乡村治理模式的改善提供现实参照,为解决困扰国家和农民的“三农问题”尽微薄之力。
通过对案例村村庄治理的失序与重建过程的描述和分析,本文认为,国家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乡村社会建立的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框架,经过20多年的实践,出现了一些体制性的问题和困境,束缚了村民自治的发展,同时也没有实现国家对乡村社会善治的目标。而关键的原因在于国家建构在乡村的不完善。尽管国家是在考虑到农民需求和现实需要而在农村实行了村民自治制度的,但却忽略或延缓了对原有乡镇政治体制的改革,也没有在乡村社会建立起一个明确、细致的公共规则,这就给乡镇基层和村干部的角色错位、行为失范留下了空间,出现了很严重的行政权力的“内卷化”和“搭便车”现象。在没有了传统村庄自生秩序(家族、宗族组织)依靠,文化、素质都相对较弱的原子化散落的村民是很难自组织起来和这些基层政权相抗衡的。结果,村民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村民自治也陷入了困境。无奈,村民通过非正常的手段引来国家“官治”,重新界定和维护了他们的自治权利,但他们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因此,本文认为,当前需要尽快理性的改革乡镇政治体制,约束和监督其行为,并培育村民的自治能力,发展乡村社会的自治组织,从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等方面创造村民自治运营的基础和环境,完善村民自治,但这些需要国家官治介入乡村社会,解决乡村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并帮助村落重建政治共同体,以巩固国家在乡村社会的合法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