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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记者招待会是中国政府传播内政外交信息的重要平台之一。在记者招待会上,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特别是其中的敏感性问题,外交部发言人通常在充分考虑过所有受众可能存在的质疑或反对意见后,才对问题做出解释或反驳。从这点上看,外交部发言人的应答话语是一种典型的论辩话语。遗憾的是,当前学界关注的主要是发言人应答话语中体现出来的语用和修辞技巧,忽略了发言人应答话语的论辩性。鉴于此,本研究将借助语用论辩学的理论框架,以2013年到2016年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真实应答话语为研究语料,从论辩话语的角度对发言人应答话语中频繁出现的“实用型论证”进行分析和合理性评价。围绕这一研究目的,本研究试图回答以下几个研究问题:(1)外交部发言人应答话语受到哪些机构语境的制约?这些机构语境对其使用实用型论证有何影响?(2)在外交部新闻发布会机构语境的制约下,外交部发言人应答话语中通常会涉及到哪些类型的实用型论证?(3)实用型论证应满足哪些一般性标准和语境性标准?(4)依据上述标准,外交部发言人应答话语中使用的实用型论证主要存在哪些谬误?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用于规范政府发言人的工作手册,本文简要概括出限制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应答话语的七个机构性先决条件,包括记者提问的条件和内容,发言人应答的技巧和礼仪以及双方相互制约平衡的规则等。这些机构性先决条件界定了实用型论证中策略操控可开展的空间。研究发现,外交部发言人应答话语中典型的实用型论证可以被概括为:某个政治议题不应该被支持(立场),因为该议题会带来某种/些危害(前提1),且造成类似危害的这类政治议题都不应该被支持(前提2)。为了让该实用型论证在具体语境中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和可靠性,根据受众对实用型论证的需求性、根属性、解决力和损益比等四个方面可能提出的批判性问题,外交部发言人应答话语中的实用型论证主要存在四种相应变形。其中,需求性实用型论证意在证明发言人提出的主张是当务之急;跟属性实用型论证意在证明发言人的主张是对症下药;解决力实用型论证旨在证明发言人提出的主张是有效果的;损益对比型实用型论证则是通过比较实施主张后带来的益处和害处,证明利大于弊从而确定该主张应该被实施。依据语用论辩学的论证评价方法,本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对外交部发言人应答话语中的实用型论证进行合理性评价:普遍性评价和基于语境的评价。研究发现,根据普遍性评价标准来看,外交部发言人在论证中犯了“人身攻击”谬误,对个别因果型论证的使用也不够准确。再结合具体批判性问题来看,发言人在论证立场的跟属性和解决力方面也都存在欠缺。本研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一定的意义。在理论层面,本研究:(1)从论辩话语研究的角度拓展了中国外交部新闻发布会的研究视角;(2)丰富了语用论辩学框架下的论辩语境研究,同时丰富了语用论辩学视角下的实用型论证的研究。而在实践层面,本研究:(1)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反思其应答话语提供了启示;(2)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合理使用实用型论证应对记者提问提供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