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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还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研究尚属于起步阶段,无论是法律体系的建设还是与之相关的配套制度都发展的很不完善。因此,加强对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研究有着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我们应立足于我国国情,研究及借鉴发达国家关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成功经验,建立一套具有我国特色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体系。
本文运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对国外一些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分析研究,提炼出几点我国可以借鉴的立法及实践经验,找出我国目前在这一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是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述,具体分析了产品、缺陷产品的概念,缺陷产品的认定标准,缺陷产品召回的含义,缺陷产品召回与相关概念的辨析,以及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现实意义等;第二章是对国外一些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研究,拟通过对这些国家相关法律的比较分析提炼出可供我国吸收借鉴的一些先进做法;第三章是对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现状的分析,并从中找到目前我们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是对我国建立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法律体系提出几点建议,包括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召回程序、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