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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作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产生于西方特定的文化氛围,有其特定的内涵和价值体系。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理性生活秩序的追求,使这一制度具有了普适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中,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是西方宪政制度建设较早,也较为成功的国家,至今形成了资本主义国家典型的政治模式。现实来源于历史。美国的宪政有其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美国宪政是如何形成的?有那些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当前的法治和宪政建设有什么启迪?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从历史出发,深入探索美国建国时期宪政制度、理念建设和实践的过程。
本文共分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其中正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探析宪政的内涵,认为宪政的前提是良好的宪法,宪政的核心是保护权利和限制权力,宪政的形式包括宪政理念、制度和实践。
第二章研究美国建国时期宪政实践的内容及其主要特点。论文指出,经过殖民地时期、独立战争、联邦宪法创建等不同时期的建设,美国建国时期逐步形成了制度化的宪政体制。
第三章探索美国建国时期的宪政制度。论文分析了有限政府、民治政府、联邦制、共和制和代议制、正当法律程序等宪政基本制度,认为美国建国时期已经形成了宪政的制度框架,为人权保障和权力规制奠定了深厚的宪政秩序。
第四章探索了美国建国时期的宪政思想。论文主要研究了人权理念、法治理念、权力分立制衡理念、民主共和理念等,指出正是这些基本理念奠定了宪政的基础,形成了宪政的灵魂。
第五章探究美国宪政对我国宪政建设的影响和借鉴意义,文章认为,我国宪政建设应该树立人权至上、有限政府理念,并借鉴美国的宪政制度,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和全面的人权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