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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系统是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等多方面相互作用的集中表现,是典型的社会—经济—生态复合系统。从城乡发展关系的视角研究土地利用系统协调性,是土地利用符合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首先土地资源配置必须满足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要求,同时兼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缩小城乡差距,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土地科学合理、和谐高效利用以及城乡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论文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视角研究土地利用系统协调性,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首先,在阐述城乡发展、土地协调利用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明确城乡土地利用系统协调性的评价目标,从社会接受性、经济可行性和生态适应性三个方面构建城乡土地利用系统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其次,采用Delphi和AHP计算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权重,建立土地利用协调度函数计算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系统的协调度等级,并对此进行评价分析。(1)1999-2009年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系统的协调度等级逐年提升,由1999年的0.5858(轻度失调)增长到2009年的0.7332(中级协调)。其中,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应性对总体协调性水平的贡献率最大,第二是土地利用的社会接受性,第三是土地利用的经济可行性。(2)将2008年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协调性水平与全国以及上海市做比较,结果显示2008年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系统协调度为0.7225,明显高于0.5399的全国平均水平,但是低于0.8865的上海市水平。(3)对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系统协调性水平的变化状况进行预测,结果显示2010-2020年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系统协调度等级逐年提升,2015年协调度为0.8060,进入高度协调阶段,2020年达到0.8480;最后,对影响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系统协调性水平的因素进行障碍诊断,提出促进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系统协调发展的三点对策建议:统筹城乡用地,统一土地市场;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