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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上存在着严重的教育竞争过度现象,尤其是高中及其以下阶段的学生和儿童身上因教育竞争过度而产生的负担越来越重。当下的教育竞争过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升学竞争过度;二是参加校外教育方面的竞争过度。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家长、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和儿童在学习时间、学习负担、学习年龄、学习内容等方面提出了过高的要求,从而导致学生和儿童的学习时间过度、学习负担过度、学习年龄过小、学习内容过多等问题。教育竞争过度引发了许多伦理问题,需要学界认真研究。一方面它不得不促使全社会反思教育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当家长、学校和教师普遍地对学生和儿童提出过高要求,从而使各种学习和补课变成沉重的负担,使学习变成对学生和儿童的身心压迫和摧残,不利于他们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我们应该反思:如此教育的伦理正当性和合理性何在?如何让教育回归到其本来应然的目的——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以及让学习成为一种幸福和快乐的过程——上去。当然,导致教育竞争过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学生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家长方面的原因,还有学校方面的原因以及社会方面的原因。面对教育竞争过度给学生和儿童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全社会都应该一起努力,共同推动教育回到应然的轨道上来。从学生个人层面来说,必须学会量力而行、理性对待来自各方面的“教育压力”,应该善于向家长、学校和教师传达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有多大,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承受能力极限在哪里,明白理性地“抵制”不合理的过高要求,是学生的权利。从家庭层面来说,家长应该合理并及时地研判孩子的潜力、优势和弱项,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孩子提出要求,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和发展目标,理性地助推孩子成长,要杜绝拔苗助长,不切实际地“严格要求”。从学校层面来说,管理者和教师都应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要以“立德树人”为中心,注重育人过程,加强素质教育实践。从社会层面来说,社会对人才的评价要全面,这种全面性一是人才范围的全面性,二是对人才评价的内容具有全面性。在对人才评价的内容上,人才评价的全面性不仅要结合学历情况,还要看人的品质、能力等等多方面的情况,以更好地全面评价人才。同时,还要重视和加强对家长、学生的竞争教育。竞争教育主要是要使相关的竞争主体树立和践行正确的竞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