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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会作为超越了宗族关系的社会组织,其发展演变的过程反映出农民这个主体的时代特征。通过分析不同时期广东农会的性质及组成成份的演变、农会的主要活动及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将有助于了解广东农会组织的整体概况。 19世纪末,重农主义思潮复苏,振兴实业浪潮勃发,清末农会在一些资产阶级先进人士的倡导下及清政府的推动下得以广泛设立。在此背景下,1910年广东农务总会成立,各地分会及分所也纷纷建立起来。清末广东农会主要是以工商业者和新派士绅为主体组成和领导,是附属于自治研究社的新式社团,对本地农村社会的近代转型起了推动作用。民国初期农会组织是在清末农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两者差别不大,在农事状况调查方面比较有成效,但仍非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组织。 国共合作时期的农民协会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具有鲜明阶级色彩、以解决农村社会矛盾为己任的,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新型农会。它以广大贫苦农民为主体、旨在破坏传统乡村秩序,是同时具有浓厚政治斗争色彩和政权性质的农民自治性组织。广东是农民运动的发源地和早期中心。广东农会在政治、经济和宗族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影响。随着大革命的失败,农民协会暂时消沉或转入地下。 国民政府为维护自身统治.挽救农村危机,先后通过颁布、修改有关农会方面的政策法规,倡导在全国各地建立各级农会组织。国民党领导下的农会是以农村有产阶级为主体的农民组织。在经济生产、社会教育和政治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对顺德县农会组织的考察,可以看出其实质是被国民政府作为统治基层社会的工具。 与国民党在其统治区建立农会组织的同时,共产党在广东苏维埃区域、抗日根据地及解放区等革命根据地内相继领导建立秘密农会,以贫农团、农救会、农民协会等形式出现,通过社会动员,发动农民参与土地革命、抗日救亡运动和解放战争,是革命政权的“基础”与执行机关。 总之,广东不同时期的农会组织,由于受到客观历史条件的制约和阶级斗争意识的影响,农会组织只是作为当时政府或政党的政治工具,最终都没有发展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