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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数量均有待提高。根据公共品分类理论,大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具有地方公共品属性,资金需求庞大,收益回收期限长,施工差异显著,正外部性较强。在国外,市政债券历史悠久,运作成熟,是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的一项有效工具,不仅在使用期间有效分摊了债务,解决代际不公平,而且这种市场化手段的运用对地方政府资本性支出具有较强约束性。本文第一章在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思路与方法后,于第二章重点介绍了市政债券相关理论。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区分理论,城市基础设施分为经营类设施和非经营类设施,根据公共品分类理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三大特性,即自然垄断性、地方性公共品和正外部性。作为西方发达国家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有效手段,市政债券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一般可以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其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期限灵活、信用级别高、融资成本低等特点。利用市政债券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不仅有其比较优势,更有利于各级政府。本文第三章重点分析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融资的发展现状。在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前提下,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巨大资金需求,我国形成了以国债转贷、中央代发地方债和城投债等为主要形式的城市基础设施债券融资模式,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情况下的资本性支出需求。但是由于国债转贷、中央代发地方债模式存在着强烈的中央行政色彩。举债主体、使用主体和偿债主体的不一致,且不计入地方赤字,导致了中央财政兜底预期显着,不利于对地方政府预算进行硬约束。城投债依托企业债平台,在经历多年的加速发展后,在2012年出现了爆发式增长,企业债出现“城投化”现象。本文通过对江西省18例城投债的结构分析和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共834只城投债的系统分析,总结了城投债存在的问题。针对城镇化过程中建设资金需求巨大,资金来源有限、结构单一,国内债券市场发展迅速,投资者投资渠道有限,存在流动性剩余的情况,本文第四章提出应尽快发行适合中国国情的市政债券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市场风险、公共风险,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由于我国是集权性的分税制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下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财政汲取能力有限,类似中央的派出机构,本文在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分析现阶段我国发行市政债券将可能面临的委托代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后得出结论,认为在现阶段,我国应适时发行有限信用一般责任债券,进一步规范城投债。以企业信用为主,政府信用为辅的市场化融资是中国式市政债券的发展方向。最后,由于国家间财税体制、历史传统、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和资本市场发育程度等的不同,其实践也存在较大差异。本文在介绍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市政债券市场时,探究了市政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发行要素、担保机制、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安排,重点介绍了澳大利亚地方政府“国库公司”的做法,通过对比这些国家市政债券制度方面的安排,总结共同特点,为中国式市政债券的发展提供借鉴经验。本文利用SPSS,以2006年1月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的未到期城投公司企业债数据流为基础,对发行定价的一级影响要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债券期限、信用等级、有无担保、到期剩余时间、无风险利率的斜率、GDP增长率、地方财政收支缺口、Aminvest流动性等指标对信用利差影响显著,并尝试对中国式市政债券进行初步设计,明确发行规则,提出合理的发行期限和发债规模,并设计了信用评级参考框架和相关担保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