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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省管县”体制不仅仅是行政区划的简单变动或行政管理手段的变革,而且是一场深刻的地方政府制度改革和政府权力的再分配。它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体制改革、城市化进程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在实践中,“省管县”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其问题的提出也有着深厚的现实背景。理清市管县与省管县的基本关联有助于我们明确问题,更好的做出针对性的改革;分析省管县的不同实现形态则能帮助我们判断事务的发展阶段与前途,并结合各地实际做出相应对策;发掘省管县研究的新视角能够更全面客观的看待改革;积极探索省管县的实现形式则能在实践中给予直接的指导。当前研究集中在市管县的利弊研究、财政体制省直管县研究、“强县扩权”研究、省直管县(市)体制研究(即行政性省直管县)。本文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从集权与分权的新视角对省管县作出探讨,先对省管县的基本研究现状做了综述,然后详细界定了本文所用的四个核心概念:地方政府、集权与分权、治理、省管县,再描述了地方政府层级治理的基本概况,由此引出地方政府治理中的集权与分权的探讨,并把选择性集权与地方适度自治,作为省管县下的有效治理的基本政治架构,通过省管县三种技术层面的实现方式的论述,引申出竞争型行政的治理理念。竞争型行政的理念是基于行政权力部门竞争性弱甚至没有而引入的。政府职能组织的效率高低只能依靠职业道德和上级监督,而这些都是软性的,并未形成一种压力促进机制。没有竞争对手,就没有外部压力。问题的实质不是公营还是私营,而是垄断还是竞争。因此,笔者认为可以适当的在行政职能部门引入竞争,将行政由传统的地域垄断转向竞争型行政。进而得出本文的结论:省管县,作为一个符合潮流的行政改革趋势,必将由财政省管县、“强县扩权”走向最终状态的行政性省管县,并伴随相关配套改革以扬长避短。行政性省管县,作为我国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虽然面对诸多困难与问题,但是前途是光明的,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良性稳定发展。将省管县从由简单的行政区划调整、管辖权调整,上升到整个制度构架由集权到集权分权有机结合的,并为走向分权治理做好过渡上来看,更能突显其意义的重大。由适度分权而来的地方自治会并生府际合作与多中心治理,推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与完善;由适度分权而来的作为制度构想的竞争型行政,将使政府职能部门在竞争的压力体制下走向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