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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金融改革远落后于经济改革。政府对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实行严格的管制,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当前,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中国加入WTO对外开放金融市场的承诺,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寻求安全、有效的管制制度和管制机制。
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竞争、金融业的外部性以及金融机构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是金融管制的四大原因,同样也是资本市场管制的四大原因。金融管制的本质是对金融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是政府对金融体系进行监督管理的集中体现。金融管制与产业管制等一同构成政府的经济管制体系。
维护金融稳定,保证金融安全,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控制、调配资金资源,实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国实施资本市场管制的主要目标,同时延缓金融危机发生、保护幼稚的金融产业、保证税收、保证国内储蓄用于国内投资,也可以部分解释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实施资本市场管制的动机。
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资产价格、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发行规模以及交易场所等受到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同时,资本市场还会受到来自行政方面的管制,多种行政规章对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资金投向、证券的发行程序等实行限定。
从管制强度上看,从1984年以来,中国对资本市场的管制经历了放松(1984—1992年)、收紧(1993—1995年)、再放松(1996年)、再收紧(1997—1998年)、再放松(1999—2005年)的过程,最终的结果是比1983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放松。
从资本市场管制有效性上看,资本市场管制扭曲了资本市场行为,阻碍货币政策在资本市场的有效传导。管制对资本市场的二级市场的效果不如一级市场明显,作用有限,但是交易市场投资者多,涉及面广,对社会、经济影响更大。管制对引导、调节金融市场收益率差方面表现欠佳,不利于引导投资者的资金投向。
因此,面对新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的形势,我们必须转变资本市场管制模式,建立适应新形势的资本市场管制制度;资本市场管制政策应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并能很好地与国际规则相连接;加强管制微观基础的改革和创新,提高管制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