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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现状与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要求的矛盾,面对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现状与国内各界对行业协会寄予厚望的矛盾,本文作者抓住了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这个核心问题,力图通过确立并保障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立法律地位,来促进其在实践中的发展,从而实现行业协会法律制度的供需平衡以及行业协会发展与经济形势需求的供需平衡。本文以确立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立法律地位为核心,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论述行业协会法律地位问题是我国行业协会立法的核心问题。该部分首先从我国行业协会实践发展和法律体系自身发展的角度论述了行业协会立法的必要性,为本文第四部分确立我国行业协会独立法律地位的立法建议提供宏观背景支持,然后阐述了行业协会法律地位问题是我国行业协会立法的核心问题,并提出了本文对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理解,界定了本文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研究范围。第二部分是对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历史考察。该部分采用历史的方法考察了行业协会与企业、与政府关系的一般规律,为本文第四部分确立我国行业协会独立法律地位的立法建议提供了历史依据,并结合我国行业协会产生、发展的历史阐述了现阶段我国行业协会独立法律地位的特定内涵。第三部分是中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现状分析。该部分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现状和现行法律制度中的地位现状,这是本文关于确立我国行业协会独立法律地位的实践依据和起点。第四部分是确立我国行业协会独立法律地位的立法建议。该部分从确认并保障行业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规定行业协会的自治、代表、服务、协调等职权和政府对行业协会的扶持与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比较具体的立法建议,并阐述了理由。另外,鉴于我国“自上而下”型行业协会占大多数且地位不独立的现状并非只是单纯地一般性地规定行业协会的独立法律地位就能解决,因此,本部分第四个问题专门讨论了“自上而下”型行业协会的改革、调整与发展。该部分是本论文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