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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世纪,我国维吾尔族学者优素甫·哈斯·哈吉甫撰写了哲理性长诗《福乐智慧》。近年来,众多学者在多领域对《福乐智慧》进行了研究,与这些领域所取得的丰硕成绩相比,《福乐智慧》的诗学研究仍然比较欠缺。本文力图较为系统、客观地挖掘、整理这些诗学思想。全文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优素甫诗学思想意义,系统研究的必要性;全文以文学四要素为依据,分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二部分,诗人论。优素甫认为诗人应具备丰富人生阅历与渊博知识,还必须道德品质高尚。至于诗人之所以为诗人的根本原因是他们拥有敏锐艺术眼光,使他们在素材审视、效果制造、对语言美的发现,远远超出常人。第三部分,读者论。优素甫意识到,读者是诗歌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他们对诗歌价值意义生成,诗人美好名声传播都起到重要作用。其次,读者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较好解读诗歌内涵意义,优素甫认为,理想读者应具备的条件是:完备学识和良好鉴赏能力。由于当时大多数人不具备接受教育的条件,愚昧落后,且优素甫出生名门,精英文化意识浓厚,平民意识比较淡薄,他认为像《福乐智慧》这样有价值的著作是给“有知者”阅读的,而把普通人排除出读者行列。因而,受特权思想桎梏,优素甫对读者群体的理解比较狭隘。第四部分,诗与社会之关系论。优素甫认为,诗歌对社会的影响,体现在诗歌可以使诗人获得美好名声、足够财富与较高社会地位。对于更加广阔的社会人事,诗歌有助于内政外交、安邦治国;可以引导人们以更加幸福、智慧的方式面对世事人生。同时,社会环境对诗歌发展也产生一定影响。受时代环境影响,优素甫特别关注诗歌政治功用;由于宗教文化意识关照,他的诗学思想还浸染了宗教对人生终极意义劝诫意旨,认为诗歌应承担劝谕人生的重任。第五部分,诗歌论。优素甫认为,诗歌要产生广泛深刻的社会影响,诗歌思想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为规导训诫众人、启迪智慧,诗歌内容还应富有哲理内涵。如果诗歌内容能较好地契合读者心理需要,产生的效果会更加理想。此外,优素甫认为形式创造有助于更好地表现社会政治内容,诗歌语言应简炼扼要,兼优美高雅。对于诗体、诗律,他既着眼于更好地表达内容的需要,也充分考虑诗歌作为独特艺术形式本身的特点,对诗歌整体形式美观和内在韵律的音乐美都有独到认识。实际创作体会,使优素甫深知诗歌内容与形式各自独立品格和价值,也更能深刻体会两者和谐融洽的意义。纵观优素甫对诗歌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认识,他侧重于诗歌内容,同时也重视诗歌形式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