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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在工程建设中需要对外采购或租赁货物,常常发生合同债务纠纷。法院处理此类案件面临着主体责任和诉讼地位的判断困难。本文围绕实际施工人在对外合同债务纠纷中的法律地位问题展开论述。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包括实体法律地位和诉讼地位,实体地位指合同债务纠纷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义务如何?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实践中如何操作及认定?诉讼地位指实际施工人是否可以作为独立的当事人参诉以及如何参与到诉讼中来。这两个问题是密切相关的,实体方面的责任承担关系到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而如果对诉讼地位把握不正确,会直接影响到案件实体方面的审判。明确实际施工人的诉讼地位,有助于辨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促进纠纷尽快审结。本文从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的角度切入,对合同债务纠纷中实体责任和诉讼地位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了认定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的建议对策,旨在通过法律地位的梳理最终顺利解决合同债务纠纷。本论文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论述论文的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等,并针对文章所涉及到的重要概念进行界定,对后续写作进行铺垫。第二章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引出问题。在对案例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引出对外合同债务纠纷的处理上存在两个典型问题:实际施工人实体地位不明确、实际施工人的诉讼地位不清楚,最后提出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不明这一问题尚未解决所带来的危害,以期加深对此问题的重视,第三章从实体地位和诉讼地位两个方面对原因进行剖析。实体地位不明确的原因在于法院忽视了基础法律关系的审查、实际施工人行为性质的范围不明确、表见代理的个别认定标准存在分歧以及个人行为对应的责任认定存在错误;诉讼地位不清楚的原因在于必要共同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认定标准存在分歧以及参诉方式的不确定。第四章针对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的确立提出建议,通过对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问题的表现以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发现认定法律地位的关键要点。因此,就目前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实体地位和诉讼地位两个方面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