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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在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得到普遍推行,它可以使公众了解规划项目以及由此可能引起的重大的、潜在的环境问题,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从而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规划的综合和长远效益。我国环境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起步稍晚。发展到今天,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参与意识淡薄、深度不够和参与效果欠佳等问题,影响了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导致环境规划的有效性也减低,不利于环境保护的长远发展。在发展我国的公众参与时,应结合本国具体情况,不应完全模仿国外的模式,应在不断吸收、去粗取精、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来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公众参与。本论文从提高环境规划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角度着手,概述了公众参与的相关理论,介绍了主要几个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日本环境管理中公众参与的发展现状,并在主要特点和基本方法上与我国目前的现状作比较。在综述我国环境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发展历史、现状以及公众参与的方法、类型、程序的基础上,讨论了公众参与有效性的评价指标,并对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影响因素作了初步探讨。存此基础上,结合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环境规划和环罗源湾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公众参与的实例,分析了我国目前公众参与环境规划存在的问题:公众参与制度不够完善;参与方式选择不够合理;公众参与的意见效力有限;公众参与意识薄弱等,并说明了我国现阶段公众参与有效性较差的原因。提出了提高环境规划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健全公众参与环境规划的法律法规;科学设计公众参与的各个环节,包括参与对象、参与时间、合理设计调查问卷、合理处理公众参与意见等;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加强环保宣传,拓宽公众参与信息渠道:鼓励支持和发展环境保护NGO的环境规划参与等。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促进公众参与有效性的提高,使环境规划更好的发挥其有效作用,同时为我国的环境管理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