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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从理性人假设出发,以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自由入市为基本制度环境预设,重点分析在最大化自身收益目标的引导下,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涉及的三大利益主体——政府、农民集体代理人、用地者——可能发生各类机会主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风险。通过全面的分析论证,本研究认为,政府的以管理者身份参与流转收益的分配及扩大征地范围、农民集体代理人的寻租及无效增加成本、用地者的大量购置集体建设用地及非法转用农用地等六大类行为是导致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资源风险等一系列风险的主要行为动因。基于以上行为动因分析,以提高各类风险行为的成本并降低其收益预期作为风险防控措施的基本原则,构建了产权制度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完善、政府管治的改进、规划总量用途的控制、地籍管理的完善、收益分配制度的完善、土地市场的建设等农地入市风险防控的制度体系,并对每一类主体的行为风险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建议。最后,以对浙江省8个县市的120个调查对象的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从以下三个层面对浙江省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风险与防控进行了简要的分析论证:一是就调查对象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问题的总体认知水平及其意愿状况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受访者的法律意识较强,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有着较强烈的需求,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时机已经成熟,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可能产生一定的风险,需要深入分析这些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二是通过方差检验将15个问卷选题分为差异较大、有一定差异和基本一致的三类,并重点对县市干部、乡镇干部、农民三类调查对象群体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认知和意愿上的差异性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不同社会群体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背景、认知能力是导致其认知和意愿差异的基础性原因,而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预期是其认知和意愿差异的外在动因,两者的合力导致了不同社会群体对风险的敏感度、风险种类、风险预估的准确度、风险防控建议等方面的差异,并针对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从加强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纠正政府的不当行为、科学合理地构建风险及其防控体系等方面提出了简单的解决方案。三是针对各类风险产生的基本原因提出了浙江省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风险防控的主要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