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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普艺术(Pop Art)又称普普艺术,波普艺术这个名称,最早是由英国艺术评论家的劳伦斯·阿罗威(Lawrence Alloway)于1954年创用的,是对大众宣传媒介(广告文化)所创造出来的“大众艺术”的简称,主要流行于美国和英国两地,在美国获得较大的成功。这是对波普艺术较为普遍的见解,是一个探讨通俗文化与艺术之间关联的艺术运动。波普艺术试图推翻抽象形式并转向符号、商标等具象的大众文化主题。堪称波普艺术之父的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经常使用的表现技法来重现图像,他的作品中最常出现的是名人以及人们熟悉的事物,比如影星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以及各个国家领导人的头像。重复图案是波普艺术的一大特色。波普艺术的登场始于生产业和消费业,把机器和现代社会的模样原原本本地展现出来,是果敢和革新的表现。波普艺术展示的是至今为止艺术所追求内面向表面的转化,从个人的特殊性向大众的普遍化的转变,从时装的个性向开放型的非个性的转变的形象。以时代性来看波普艺术的特征是美术的大众化,商业化。这种波普艺术的字典和概念意义相比之下,今天的意义更复杂,更扩大:波普艺术这个名称并不是艺术性的意思,而是广告、产业设计、摄影技术、电影、服饰、化妆等对于大众艺术媒介流行性的形态所提及到的名词,特别是都市文化、片面通俗文化,或者持有指向商业文化的统一主题来评价现代社会的画家或雕塑作品等大众媒介来扩大使用着。波普艺术给后世代艺术家们很宽的素材范围和很大的自由选择空间的同时挑战了区别“高级”和“低级”美术的界限,从波普艺术诞生开始,高级与低级、上层人士和大众、主流和边缘、纯粹与商业、单一和多数的基准价值体系都失去了其意义。波普艺术早期的意图及特征即大众化的,并且具有一时性、消耗性、低廉等特点。波普艺术的特性及优点是使众多人群能够拥有一样或类似品质艺术品的大量生产性,波普艺术的生产与消费是紧密结合的。1960年经常象征着“年轻”,与“年轻”同时被瞩目的是波普中的“性感”。人们开始享受大众文化和音乐以及业余时间的延长促进消费的同时享受快乐。在广告中两性被公开的利用,主要用女性的性感来吸引男性的眼球。波普艺术有意识的公开利用来自现代主义的高级艺术深处的大众文化。本论文重点从波普艺术的来源、定义、表现形式、特征入手,通过理论研究,着重研究了波普艺术在不同艺术领域中的表现式,如摄影领域、广告领域、版画领域、服装领域等。最后本文作者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实践研究,主要是针对摄影领域中利用多色调色法(Posterization)的技法创作了作品。但是却对艺术作品中的光理质感更具有表现力。让以光影为审美基础的摄影艺术的表现方式,超脱了现代人们所习惯用的数字表现模式,而回归到了最初的光影审美中去,让变化更为自然。波普文化来源于大众文化,任何艺术创作都源自生活而高于生活,这就要求当代艺术工作者在艺术创作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力求做到荒诞而不荒谬,通俗而不流俗。因此对于波普艺术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