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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广大居民的住房水平,改善居住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有利于解决住房供求的结构性矛盾,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步伐,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扩大城市规模,推进城市化进程。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地区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房结构性问题突出等问题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甚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市场机制的天然缺陷致使无法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解决这些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利用一切可行手段适时干预和调控房地产市场,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趋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2007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并召开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国发24号文件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中央、国务院对高度重视和关注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调控。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通过探讨分析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调控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经验和途径,结合对威海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查和分析,从房地产市场自身的特殊性、缺陷性入手,分析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必要性,深入分析了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的价格上涨过快、投资规模过大、结构性问题突出、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政策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一是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二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三是加强规划和计划控制,增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四是综合运用税收、信贷杠杆,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五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开发经营行为,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