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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人权观的分歧,是引发中西方人权斗争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社会主义国家、东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之间不同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利益要求和主张的集中反映。因此,对中西方人权观进行分析比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文章考察了中西方人权观的不同由来和发展。指出,两种人权观的产生,有着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理论基础,所以,两种人权观之间存在差异是必然的、正常的。对待这种差异,双方应该加强交流和了解,求同存异,以实现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相待基础上的和平共处与共同前进,“而不能让这种多样性成为阻碍各国人民携手共进的隔阂,更不应人为地从中挑起对立和冲突”。 然后,文章从人权内涵、人权实现模式、国际人权的促进等三方面对中西方的不同理解、看法和主张逐步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指出,双方所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1)西方片面、抽象地理解人权,只重视个人的公民、政治权利,忽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集体人权;而中国则全面、具体地理解人权,强调人权包括公民、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集体人权,各项人权必须全面推进。(2)西方主张,只有“西方式”的民主才是唯一的人权实现模式,要求世界各国都接受其价值观和民主制度;中国则认为多元世界没有统一的民主模式,各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寻找并实践适合自己的民主模式和人权实现途径,而且强调只有如此才能在独立自主基础上真正实现人权。(3)西方主张人权高于主权,并将自己的人权观念和模式标榜为全世界普遍适用的人权标准,在国际上霸道地推行“人权外交”,采用双重标准,奉行对抗、施压和干涉内政政策,这对国际人权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中国则主张要把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把维护人权与尊重主权结合起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发展,并通过平等对话与合作解决分歧,反对利用人权制造对抗。 最后,文章分析了两种人权观念分歧背后的实质。指出,两种人权观的分歧,实质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对立,体现了劳动人民和资产阶级在利益上的对立,反映了东方和西方两种文明的差异,表现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利益要求和发展道路上的差别和对立。其中,中国人权观代表了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符合世界潮流和人权发展方向。中国人权观将与西方人权观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将为丰富国际人权概念的内涵,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