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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之后,我国从2000年开始着手启动了部门预算、收支分类等一系列的预算改革,并在2001年进行了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重心的公共支出管理改革。一般来说,我国的支出管理改革是采用的系统推进的方法,比较有针对性和策略性,也比较容易完成,因为它的技术性比较强,易于操作。但是,我国预算改革却采用了改良修补的策略,没有一个整体的框架来指导整个预算体制的完善,这既是因为预算具有浓重的政治色彩,需要涉及大量的政治层面的变革,也需要政府甚至党的强有力支持,又因为在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还不完善的前提下,预算的改革也更多的是象征性意义而非实质性的改变。因此,现阶段我国预算改革的重点是监管投入、建立健全预算制度和程序、加强对预算的合规性控制和促进优先性配置。我国在预算过程的权力配置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预算部门和各级政府之间通过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基本上以“两上两下”的模式把二者的权力划分的比较清晰。预算部门与人大之间的权力分配正在不断完善,由于人大本身的改革和人大代表权力意识的觉醒再加之预算民主的相对进步,人大作为我国的权力机关,在预算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政治学上预算作为在各种社会、经济需要之间合理分配稀缺资源的政治工具,基本上没有得到有效体现,预算依然为经济发展而服务,相对忽视了预算的其他政治功能。从政府预算过程的权力配置上看,由于我国特色的政治体制因素,以及在历史和现实环境的影响下,没有形成真正的整体的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相互制衡机制。例如,人大在预算决策与预算审查中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角色和作用,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党和政府行政部门在预算的整个过程中没有和人大、财政部门做有效地协调和沟通,导致预算内容与政策侧重点、优先性等存在较大差距;财政部门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更好的服务于公共利益等。因此,有必要从权力配置这一角度出发,探讨我国政府预算过程中科学合理的配置模式。研究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过程中,党、人大、政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等各自的权力,能够促进我国预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有利于我国的财政体制进一步的改革和进步,也为今后的政治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因此,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借鉴有利的研究成果,并对有关概念和理论进行描述。其次,分析我国现有的预算权力配置现状,即人大、政府、财政部门等相应的预算权、相关性等。第三,分析我国预算权力配置存在的问题:预算的各个环节权力配置不合理,预算权在具体执行中的机构设置不合理,现实的政治体制、政治环境等不能满足权力合理配置的要求,及我国预算权力配置中具体存在的问题(包括人大在审批上的形式化和监督上的表面性、政府在预算中的过度控制性和随意性、财政部门面临巨大压力、中央的财政集权与地方缺乏自主性等)。第四,从思想、政治、经济等几个层面,分析我国预算权力配置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根据预算权力合理配置的要求和产生原因,分析完善我国预算权力关系的应对策略,如应将审计划归人大;组建专门的预算编制机构;设置专门的预算委员会;提高人大预算能力,加强人大预算审批和监督权力;规范政府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预算管理水平等。本文的创新点:一是从权力配置这一视角,全面地整合我国人大、政府、财政部门等在预算上的权力配置结构,使得预算制度更加的完善和合理。二是在分析合理的预算权力配置的基础上,比较全面地分析我国人大、政府、财政部门等在预算权上存在的不合理性问题。三是从各个不同的层面,比较全面地分析我国预算权力配置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根据现实的环境提出了相应的分步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