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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辜制度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刑法制度。它悠久流传,其存在对于缓和社会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曾起过重要的作用。保辜制度经历了近千年的历史发展,对于古代及现代的刑法发展及认识都有过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近代西方刑法理论及刑法制度的引入,该项制度也慢慢地消亡于历史的运行中。接着刑事和解制度的出现渐渐的成为一种发展的趋势。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运行过程中,加害人自发或在第三方(与案件本身无利害关系人)主持下就个人的犯罪事实向被害人及其亲属真诚致歉、表达忏悔、给予积极赔偿或作出一定的行为,进而在最大程度上弥补因个人罪行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加害人通过这种方式以求得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谅解,并与之达成调解共识,签订调节协议,加害人则得以避免国家专门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得到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但在我国司法领域内,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系统研究是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司法处断实践来构建的一种设想或是说借鉴,它对于我国的司法改革有着极其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理论基础。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制度,我们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来继承和发展,以马克思主义精神为指导,以符合我国国民需求为原则,寻求司法经验和传统文化理论的结合点,进行深入合理的创新、变革。谈到我国古代的保辜制度,其虽然不能在完全意义上等同于当代意义上的刑事和解制度,但是在设计理念和制度功能上进行分析研究,不难发现,古代保辜制度本身已经具备了刑事和解的性质,同样具备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促进民众和谐共处的效用。保辜制度的设立宗旨与自身性质,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方面与当前我国号召和谐社会构建是相吻合的,也是值得我们今天进行深入研究思考,进行借鉴应用的。本文以保辜制度的存在基础及其内涵为出发点,通过对国家立法规制制度运行的方式研究,以及对国家权力界定具体案件性质、伤情、期限限定和疗伤结果的认定为判决证据等做法进行研究,进而论证:刑事和解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发展的一种趋势这样一个命题,借此来探讨在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建构设想。在中国语境下如何构建刑事和解制度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本文认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应当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基础、一切从实际出发为根本出发点,从中国的本土化、本源化出发,结合保辜制度的实质及理论价值及基础来建构刑事和解制度,要充分考虑到从各种角度各个方面进行构建。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此部分从保辜制度的简单介绍出发,站在中国的国情上,借助于本土化的法治资源来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突出建立刑事和解制度的必要性,借此来证明我国具有建立此制度的基础和条件。正文共分三章:正文第一章是对保辜制度发展历程的概述。本章主要讨论的是保辜制度的发展历程、存在的基础。重点是保辜制度的存在基础,包括从质朴的属性、思想的火花、学理的积淀、利益的平衡、悔过的态度和秩序的维护方面来进行阐述。正文第二章主要对保辜制度进行评析,即对刑事和解的运作及需求奠定基础。重点论述的是传承保辜制度的主客观条件,从借鉴保辜制度的立法和制度需求、借鉴保辜制度的民事和刑事依据、借鉴保辜制度的司法和程序条件和借鉴保辜制度的道德和文化土壤这几个方面来阐述适合刑事和解制度建立的土壤。正文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通过对保辜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的关联来寻求构建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对西方刑事和解制度的考察,指出了中国刑事和解研究中的不足和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各个角度分析论证从而得出刑事和解制度建立的必然性,进而建立出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蓝图。文章的最后部分是结语,对全文内容加以总结。结语不等于结论。文章在此部分指出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现实性,并坚信人们对刑事和解制度的重视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刑事和解制度的建立一定可以实现。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立足新的视角,运用新的方法,通过对保辜制度的探究来阐述构建刑事和解制度。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对传统法律文化的方法运用的不够深入,对刑事和解制度的内容未进行全面的探究,对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路径分析不够透彻,这些都是我们以后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