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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是企业提升价值、实现产业整合、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支付方式的选择作为并购交易决策的重要环节,对交易成败起到关键作用。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并购支付方式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主并方股权结构、并购双方财务状况及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忽视了主并方控股股东并购时利用控制权为自身谋得控制权私利的行为动因。本文将从该视角出发,采用规范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主并方控股股东维护控制权私利行为与其对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间存在的关系进行验证。本文首先通过规范研究对相关的基础理论、并购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及我国2004-2012年并购支付方式的相关数据进行整合分析,研究发现:(1)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交易日趋活跃,股票、混合支付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加,但仍呈以现金支付为主的单一化发展趋势;(2)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受并购双方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管理层持股及交易规模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并方控股股东的行为动因是决定并购支付方式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对董事会及管理层施加影响,通过一些自利性行为(转移公司资产、关联交易等)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文认为主并方控股股东实施并购的重要动因——攫取控制权私利。然后,本文从主并方控股股东始终维护其控制权不受损的视角出发,构建了有关并购支付方式选择的框架模型,并运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对我国2006-201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1793起并购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1)在关联并购下,主并方控股股东较少考虑控制权私利损失威胁和债务融资约束,标的公司管理层也更易留任,反映了关联并购下控股股东“掏空”中小股东的倾向;(2)在非关联并购下,主并方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股票支付间存在并非U型的非线性相关关系,且主并方控股股东为防止其控制权私利受损,较倾向选择现金支付。根据研究结论,本文认为可从改变我国上市公司现股权结构、促进股票及混合证券支付手段的发展、加强外部债权人监督并建立多样化的企业融资渠道、政府采取适当干预政策及完善并购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五个方面着手来改善目前我国并购支付方式单一的现状。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于充分抑制主并方控股股东的自利性并购行为,切实保护好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我国并购支付方式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理论和实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