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反内部人控制的法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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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的组织结构与体制和其所处的体制背景是相适应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公司企业实行首长负责制,即公司企业的相关事务和最终决定权由厂长和经理来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公司企业的决策由市场来指导,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中就要求设置不同主题实行明晰产权与管理分离的措施,并设有专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当计划经济下的计划分配向市场调控资源转变时,计划经济下的企业就必须推行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为了盘活我国国有企业的活力,同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面临着转型和改革的挑战。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其中包括了企业形式的选用、人员选用、企业和政府间关系等。其中,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国有企业就必须处理好这些关系。改革后,企业所有权(产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问题。由于刚开始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不成熟,其中的主要配套措施还未能满足市场经济需求,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领导来担任新的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层人员是国有企业的通行做法。由此引发的内部人控制就出现了。内部人控制起因于公司企业内部的信息资源不对称,这种状况的维持又加剧了信息和资源的不对称,这种恶性循环使得国有企业发展难以形成充沛的活力。内耗大、资源消耗过多使得国有企业效益难以实现。此外,内部人控制的形成滋生了腐败现象,这一方面损害了公司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严重破坏了公众对国有企业持有的信心和对相关管理层人员的信任。解决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必须从多方面着手。其中包括了提高国有企业管理者管理水平、素质和业务能力,正确取舍效率和公平,改变国资委对国务院隶属关系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决内部人控制所带来的弊端。此外,国有企业去行政化对于改变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局面有很大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典型案例分析,对内部人控制和内部控制加以区别,然后从法律视角,对内部人控制进行定性,明晰了内部人控制的内涵和其外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的解决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包括从人员的选用、培养和体制改革方面,在这些措施的相互配合之下,有重点地推行国有企业去行政化、解决好效率和公平的取舍问题有助于实现国有企业的转型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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