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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的竞争日趋激烈,全球FDI达到空前的规模。在吸引FDI的进程中,除了消除一些阻碍国际资本自由流动的壁垒外,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实行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一些激励政策来进一步吸引FDI的流入。公司所得税(中国一般称为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公司税)由于直接影响跨国公司的利润,因而在吸引FDI中担当特殊的角色,公司税激励已成为主权国家吸引国际资本尤其是FDI的重要政策工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吸收的FDI额逐年增长,近年来连续保持世界FDI吸收国的前三位。FDI的大量流入加速了我国资金积累,推动了技术进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目前国内有一种比较公认的说法是,我国的公司税政策在吸收FDI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公司税在吸引FDI中究竟发挥出多大作用,公司税诸要素对FDI流向到底有何影响,特别是公司税的FDI结构效应如何却没有多少专门的关注和讨论。因此,对我国公司税政策对FDI的有效性进行一个客观、综合的分析与评价,对于不断完善我国税收政策体系将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尤为重要的是,时值“两法”合并之际,通过对公司税FDI效应的分析,能够对新税法实施后的我国FDI流向变化进行合理地分析与判定,这极具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首先从FDI的一般问题分析入手,通过对FDI理论的解析,界定了东道国吸引FDI行为的理论框架,分析了影响FDI流动的各种税收因素和非税因素,进而通过分析认为公司税是影响FDI的最主要税种。在此基础上,从理论角度分析了公司税与FDI的相关性,并考察了公司税的各相关要素,为后续各章的展开奠定基础。之后,集中关注公司税的FDI效应问题,采用按公司税要素平行推进的方法,侧重从公司税纳税义务、税率、税收激励、税收协调管理等方面探讨公司税对FDI流入在总量,尤其是结构方面的影响,并对“两法”合并后的公司税各要素对中国FDI流向变化影响进行了简要的预测和分析。全文共分7章,具体结构如下:第一章,导论。简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界定本文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和篇章结构,并指出本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第二章,FDI基本问题分析。20世纪60年代以来,FDI在世界范围得到了迅猛发展。各国经济学界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大量探讨,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其中垄断优势理论、国际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市场内部化理论、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和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在解释和分析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对东道国吸引FDI行为的分析,可以发现东道国吸引外资的原因是为了获得优势,吸引外资的条件是东道国具备了一定的优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FDI迅速发展,目前全球FDI流动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我国利用FDI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FDI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FDI在全球分布不一,受着许多因素的影响,就一个国家而言,非税收因素和税收因素对吸引FDI的贡献是随着一国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变化的。税收因素是影响FDI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不是留住FDI的黄金法则。第三章,公司税基本要素及其与FDI的关系。是否应该设立公司税历来是有争议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公司税最终被多数国家所接受,它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一个重要税种。进入21世纪以来,公司税发展的显著特点是各国竟相降低税率,减少优惠。公司税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各构成要素来实现的,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FDI的流向。从东道国的角度看,公司税对FDI的影响主要通过3个变量来实现: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实现的税收收益率、东道国资本的总体税后收益率以及对外国人拥有的东道国资本课征的税率与东道国投资者拥有的本国资本课征的税率的相对高低。第四章,公司税纳税义务确定对FDI的影响。根据国际惯例,纳税义务的确定,取决于税收管辖权与课税主体、税收客体之间是否存在一项连接因素。由于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不同,因而外国投资者在其投资国承担的纳税义务有无限纳税义务与有限纳税义务之分。对于FDI来说,不论是以绿地形式还是收购形式进入东道国,进入公司都必须在建立分公司还是设立子公司方式中做一选择。从公司税纳税义务角度分析,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在投资国通常仅就境内所得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由于构成投资国的居民身份,在其投资国通常应承担就全球所得纳税的无限纳税义务。通过对公司税纳税义务对FDI区域选择影响的分析,可以发现投资者负有限纳税义务的国家(地区)比投资者负无限纳税义务的国家(地区)更有助于FDI的流入。我国在吸引FDI过程中,在不同时期设置了不同的税种,外国投资者承担的公司税纳税义务也有着明显的差别,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影响各异,从而也影响着FDI的流入。第五章,公司税税率对FDI的影响。税率作为影响FDI税收负担的一个因素,对FDI流向有着重要的影响。公司税税率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FDI流入规模影响的分析表明,无论是法定税率,还是实际税率都对FDI的流入规模产生一定的影响,税率变动与FDI流入增减呈较强负相关。以中国为例的税率水平对FDI流入形式影响的定量分析表明,对不同形式的外资企业确定不同税率水平的税收政策,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组织形式有明显的影响。税率水平对FDI区位选择影响的分析表明,东道国税率对FDI的区位选择影响较为明显,从我国的实际状况看,各省FDI流入量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大多呈负相关。在对中国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和实际税率结构分析的基础上,预测了“两法”合并后税率下调对FDI流向的变化。认为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对FDI流入的影响,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为25%后,我国FDI流入将有所增加。第六章,公司税激励对FDI的影响。在对公司税激励政策动因、各种激励形式与FDI相关性,以及有关公司税激励政策对FDI有效性不同观点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定量分析方法重点研究了公司税激励对FDI流入规模、产业(行业)分布、来源地构成的影响,探讨了FDI公司税激励的成本收益问题。在以中国为例的分析中,认为我国对FDI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总量呈正相关;外资集中的产业与税收激励政策倾斜的产业是密切相关的;对外资过度优惠形成超国民待遇,是形成避税地FDI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尽管我国的税收激励政策在吸引FDI中具有一定的正面效应,但其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FDI公司税激励的成本收益分析表明,我国对外资长期、大范围的税收优惠,不仅付出了巨额的直接税收成本,而且带来了诸多弊端,形成了大量间接成本。本章最后系统地评述了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激励政策效果,动态地分析了新税法中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FDI流向、产业(行业)分布、来源国构成等可能带来的影响。第七章,公司税协调与反避税管理对FDI的影响。现实中,FDI活动的税收事务通常要涉及资本的输出国和输入国。外国投资者在资本输入国投资获得的所得既需要在东道国纳税,对其母国也要承担纳税义务,不可避免地出现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为减除重复课税,FDI流出国一般会根据国际惯例,采用各种方法进行协调。流出国的免税法、抵免法及税收饶让抵免,对流入国的FDI流入有着积极的作用。针对FDI的国际避税问题,各国反避税态度的不同和反避税措施的差异,对FDI的效应不同。本章还对提高我国引进外资质量的公司税协调和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