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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极为特殊的侵权责任,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日益强化,在当前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的社会环境下,医疗纠纷愈演愈烈、医疗损害责任诉讼大幅增加。然而,由于医疗服务中,医学专业性与特殊性以及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知悉程度往往不能对等。一方面,患者及其近亲属往往由于获取不到真实有效的医疗信息而在纠纷中处理不利地位;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常常限于举证责任过大的制约而实施防御性医疗甚至过度医疗。就法学角度而言,如何使双方在纠纷诉讼中实现证明责任的平衡直接影响到医患关系乃至社会生活的稳定。2010年《侵权责任法》颁布以来,医疗损害责任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有了很大变化,笔者通过医疗损害证明责任分配的法学分析,明确实务中如何实现纠纷诉讼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诉讼结果。第一部分,笔者首先解释了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证明责任、医疗损害证明责任的几种类型以及医疗损害证明责任在医患双方之间责任分配的一般原理这些基本概念和理论。这一部分着重阐述了在《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的原理及法律规定。第二部分,笔者从患方角度分别分析了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患方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内容。基于对这些内容的分析,笔者认为当前患方对医疗机构主张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举证有着一些困境,并且针对这些证明困境提出现行法律体系下的解决途径和解决机制。第三部分,笔者则是从医方角度展示了医疗机构在应对医疗纠纷诉讼时所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通过对医疗机构证明责任分配的分析,我认为时下热议的防御性医疗有其制度必然性并提出了一些化解医疗机构防御性医疗与患者反对此种医疗方式的强烈诉求之间矛盾的解决方式。最后,笔者得出结论认为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医疗损害证明责任在医患双方之间的分配是合理适当的,充分考虑了医疗事业的长远发展以及就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并实现了二者间较为良好的平衡。虽然在实务中,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仍存在一定困难,但可以通过一些具体制度的建立以及行业规范的制定对此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