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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市场进行规范和监督。退市风险警示制度作为我国独有的退市制度,旨在提醒*ST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示相关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然而这一制度在带来正面作用的同时,也滋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因为我国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一直较稀缺,所以出现了很多*ST公司为“保壳”而通过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现象。尽管相关部门不断修订*ST相关制度,但上述现象并未随之消除,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基于此现象,2012年深、沪交易所出台了新的股票上市规则。历经七次修订的新规,是彻底改观*ST公司利用盈余管理摘星的行为,还是仅催生了新的盈余管理手段对投资者和管理当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2012年新规为背景,在盈余管理相关文献和理论的基础上,以*ST新农开发为研究案例,探究了*ST公司利用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动机,其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重点研究了2012年新规下,*ST公司是否会更倾向于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新规的变化对异常股票的恢复是放松要求还是加大难度,最后文章根据问题给出相关建议。通过研究发现:2012年新规去除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正”这一摘帽衡量指标,其实质是对异常股票恢复正常更有利,并且此变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ST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利用倾向。股票上市的新规并没有完全有效的抑制*ST公司利用盈余管理摘星的行为,管理当局应进一步调整相关政策,投资者不应过于依赖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而应多方面了解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文章最终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实现年度扭亏,避免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是*ST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直接目的;第二,*ST公司过度的盈余管理行为虽属于公司不诚信的表现,但其根本与我国退市制度不健全有直接关系;第三,*ST公司利用盈余管理摘星的行为屡禁不止,是证券市场上多方面原因结合的产物,相关部门应从会计政策制定、证券市场的监管,审计机构的法律约束和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等各方面进行改善,以更好的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