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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区复杂的地质地貌环境,带来山地灾害发育广泛,山地灾害的威胁正在持续增加。在陆地生态系统中,受人类活动影响最强烈的地类要数建设用地,这一地类也是人为改造最彻底的。在山地生态系统反馈机制脆弱度高的情况下,建设用地呈现出破坏容易,恢复难的显著特点,这意味着山区土地利用程度和经济价值及社会效益受到制约。因此,正确认识山区环境、山地灾害与建设用地开发的关系,测度山地灾害的胁迫度及建设用地开发适宜性进行评价,是山区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基本保障。本研究在对国内外关于建设用地适宜性框架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对山地灾害胁迫与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耦合关系展开深入研究,归纳出山地灾害胁迫下的山区县域建设用地适宜评价的方法理论体系。以西南典型山区----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为研究案例,分别讨论了有灾害胁迫和无灾害胁迫两种情境下,对该县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价,通过两者评价结果的对比以及最终结果与宝兴县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对比分析。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将山地灾害风险纳入山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体系。中国西部山区是经济落后和生态脆弱的叠加区域,随着山地灾害的威胁持续增加,贫困人口集中,人地矛盾突出,生态环境退化加剧。西部山区在中国主体功能区划中大多属于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和自然保护区,由于受自然环境的限制,可利用土地资源有限。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时,应当将普遍存在的山地灾害风险问题纳入评价体系,在可持续发展理论,土地系统理论、灾害风险理论及生态学理论指导下进行建设用地开发决策。⑵宝兴县的土地利用处于比较合理使用阶段。根据建立相应的土地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计算出该县土地开发程度评价得分108.24分,土地集约经营程度得分72.25分,土地综合效益评价80.77分,宝兴县土地利用总体现状得分为83.5分,处于比较合理使用阶段。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受到地貌环境影响,地块破碎化程度大,城镇工矿用地不足。土地综合效益较好,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大部分山地灾害隐患点位于建设用地分布附近,山地灾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宝兴县未来建设用地的开发。⑶构建山地灾害胁迫下的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模型。根据山区建设用地的特定用途适宜性和限制性,以山区建设用地规划服务为目标,空间差异性、可操作性和分层控制为原则,构建山地灾害胁迫下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模型。以宝兴县为案例,先初步估算出该县的山地灾害风险性分为3级,其中,低、中、高山地风险度等级区分别占全县面积的17.65%、37.04%和45.31%。再估算出山地灾害胁迫下该县建设用地不适宜、低适宜、中适宜和高适宜区用地面积分别为307884.741公顷,3266.806公顷,409.136公顷和28.318公顷,分别占全县用地面积比例的98.811%,1.048%,0.131%和0.009%。⑷宝兴县山地灾害影响显著,未来建设用地仍具有一定潜力。据分析,宝兴县山地灾害胁迫下的适宜类用地面积和比例均小于无灾害胁迫情境。不适宜类用地的面积和比例均大于无灾害胁迫情境。可见山地灾害对建设用地适宜性的影响度显著,直接关系着未来的开发建设。同时,宝兴县建设用地现状面积小于适宜类用地的面积,说明未来的建设用地开发具有一定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