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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初步形成,监察权成为了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并列的国家公权力,国家权力结构也形成了“一府一委两院”的新格局。国家监察权是一种新型权力模式,其具有地位高、权力重、范围广等特征。
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开始,关于国家监察权和监察委员会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的热点,然而大多研究立足于监察制度中的具体问题,尤其集中于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交叉问题上。关于对国家监察权的监督制度的有关研究尚不成熟,理论层面上对国家监察权的性质、特征和对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必要性等方面存在争鸣和讨论;实践层面上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制度的内容上也存在一定问题。因此研究对国家监察权的外部监督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本文立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焦点问题,充分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实证分析法,对比并整合了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国内外学者关于对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制度问题的相关研究论述。本文针对国家监察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提出思考,厘清国家监察权的界定,辨析了国家监察权与权力监督的区别,并结合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的理论依据和实施必要性,认识到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存在问题,分别为监督法律体系亟需完备、监督内容缺乏明确规定、监督程序缺乏具体规范和监察赔偿制度尚需健全。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制度的完善路径。首先需要从法律层面完备监督法律体系,其次需明确监督内容,尤其是需要健全特约监察员制度、落实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措施和构建对留置措施的制约机制,再次是要完善监督程序,即引入律师介入制度和构建检察权对监察权的事前监督机制,最后应健全监察赔偿制度。这些对策和建议为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相关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现实意义。
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开始,关于国家监察权和监察委员会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的热点,然而大多研究立足于监察制度中的具体问题,尤其集中于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交叉问题上。关于对国家监察权的监督制度的有关研究尚不成熟,理论层面上对国家监察权的性质、特征和对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必要性等方面存在争鸣和讨论;实践层面上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制度的内容上也存在一定问题。因此研究对国家监察权的外部监督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本文立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焦点问题,充分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实证分析法,对比并整合了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国内外学者关于对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制度问题的相关研究论述。本文针对国家监察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提出思考,厘清国家监察权的界定,辨析了国家监察权与权力监督的区别,并结合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的理论依据和实施必要性,认识到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存在问题,分别为监督法律体系亟需完备、监督内容缺乏明确规定、监督程序缺乏具体规范和监察赔偿制度尚需健全。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国家监察权外部监督制度的完善路径。首先需要从法律层面完备监督法律体系,其次需明确监督内容,尤其是需要健全特约监察员制度、落实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措施和构建对留置措施的制约机制,再次是要完善监督程序,即引入律师介入制度和构建检察权对监察权的事前监督机制,最后应健全监察赔偿制度。这些对策和建议为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相关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