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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行业在欧美国家历史久远,发展势头经久不衰。然而在我国起步较晚,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在我国市场上初露端倪,到现在国内直销行业的迅猛崛起,我国直销业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从开始的自由发展,到后面的渐受重视,再到国家下令“一刀切”全面禁止,到最后政府鼓励加支持,现在跃至法制文明发展的良性阶段。然而,直销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基于其销售方式的无店铺经营、流动性等特性,使政府的监管工作有心无力,再加上直销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在纠纷发生后权利很难得到救济,因而对我国直销企业的监管势必提升到法律层面。虽然,《直销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并沿用至今,但规制的领域有限,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并不完备,导致非法传销愈演愈烈,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致使我国直销业的发展道路一度坎坷,而对直销企业法律监管的研究将具有较强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论文结构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如下:首先,第一章从一些基本概况入手,通过对直销、传销、分销的基本概念进行阐述,对直销的特点进行介绍,来界定直销。然后介绍直销企业法律监管的现状及其理论依据,概括论证对我国直销企业进行法律监管的必要性。第二章则从对国外直销监管的考察进行介绍,包括美国等一些直销大国,以及国际直销组织比如世界直销联盟在直销监管方面的经验进行阐释,说明对我国直销进行法律监管的时代性和可借鉴性。然后紧扣论题,集中论述最后两章:第三章,从我国直销企业法律监管的内容入手,先阐明现存问题,再引出四个监管制度及其制度上需要完善的地方,即市场准入制度,人员的资质管理制度,直销企业缺陷产品赔偿制度等;而最后一章则有针对性地提供了一些完善的对策,除了从制度层面重点践行直销许可证制度外,分别从基本立法、政府执法监管以及行业协会构建的角度提出建议,完善我国直销法律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