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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把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运用到文学翻译研究中,并通过分析张谷若翻译的《德伯家的苔丝》来论述其可行性。功能主义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它包含各种通过着眼于文本和译本的功能来研究翻译的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代表人物包括卡塔琳娜.赖斯,汉斯,弗米尔,贾斯特.赫尔兹-曼塔里以及克里斯蒂安.诺德。其中汉斯·威密尔提出的目的论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目的论包括三个基本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许多批评家通常都接受功能翻译理论适用于诸如操作指南、新闻、广告等类型的文本的翻译,并且赞成在这类文本中采用改编甚至是替换、删减、增加等翻译策略。但是,文学翻译家或是对翻译感兴趣的文学学者经常质疑功能理论对于文学翻译的适用性。因为在文学翻译中,通常认为译者不但要转换原文中的信息而且还要再现这些信息在原文中独特的表现方式。理想的翻译应该和原文具有同样的功能和效果。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这些要求可以被统称为“对等”。而本文尝试运用目的论的基本法则一目的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分析张谷若翻译的《德伯家的苔丝》,以此期望从功能翻译理论的视角更好地认识文学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