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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发展,“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之后的又一次伟大创举”(牛若峰,2000)。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广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制度建设落后于实践要求的问题,同时理论界也存在着人为”泛化”和片面”拔高”农业产业化的认识倾向,在实践中也有盲目效仿和“一刀切”现象。归根结底,是如何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农业产业化制度特征及其发展规律的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理论界近年来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是大多是针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某一侧面或某一具体问题展开的。本文最大的特点在于:第一,全面地、系统地论证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产生的诱因及其制度特征;第二,从静态和动态两方面揭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制度特征;第三,从实践意义上讲,本文还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制度核心问题,即利益决定模式的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和制度缺陷作了详细地分析,并提出了以制度创新来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思路。 本文的重点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成果,通过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诱因及其制度特征的分析,加之农户分散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交易特征和交易成本的比较,揭示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源在于原有制度安排之下内部力量的积累和外部经济机会的产生。产业化经营的目的就是在农户个体理性的基础上,解决农户与外部市场的有效连接问题和农业生产组织对新生产力的容纳问题,从而建立起农业自我积累、自我扩张和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本文还强调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每种利益决定模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制度缺陷,在实践中应该结合当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特点进行选择。本文的最后,指出了当前影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制度“瓶颈”,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从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微观体系和宏观体系两个方向进行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