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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联合国在国际小额信贷年会上正式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al),其理念和实践发展十分迅速。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这是我国金融深化改革的方向。云南省积极落实中央部署,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取得了一系列的骄人成绩。但与此同时,发展普惠金融以实现全省人民共同富裕的愿景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相反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一直存在。城乡收入差距的长期存在对于云南省这样一个集“民族、山区、边疆、贫困”于一体,以农业人口为主的省份来说,必然会影响到其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如何利用发展普惠金融以解决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成为了云南省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关注焦点。在此背景下,如何测度云南省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以及探索普惠金融是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等问题,仍有待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笔者对普惠金融的相关文献资料进行了梳理,以便于了解普惠金融的研究动态。第二部分笔者从普惠金融的定义、特点和发展历程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普惠金融,同时还借鉴了国内外成功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并分析了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的具体路径。第三部分笔者针对云南省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对云南省16个州市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进行了测算。第四部分笔者通过构建混合模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和个体随机效应模型对于普惠金融与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第五部分,在实证的基础上,笔者指出了当前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在制度、机构和产品方面依旧存在不少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实证分析,笔者得出以下结论:1.普惠金融发展与城乡居民收入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2.通过F检验和H检验的判别,昭通市和临沧市应该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昆明、曲靖等其余14州市应该建立个体随机效应模型;3.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普洱市和怒江州的普惠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虽然存在长期协整关系,但是并不显著;同时,怒江市的实证结果还表明普惠金融的发展反而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昆明、曲靖等14个州市则表明普惠金融的发展是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通过对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和实证分析,笔者认为云南省普惠金融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第一,信用制度、监管制度和运作制度等制度设计还有待完善;第二,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的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尚未建立;第三,普惠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多元化的金融产品需针对客户特点进一步开发。针对问题,我们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一,建立多层次的全面有效统一的普惠金融制度;第二,构建多元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充分发挥新型金融机构主力军的作用;第三,积极创新普惠金融工具,让普惠金融成为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