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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最早出现于《老子》之中。可“道”由形下之器向形而上的演变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历程。“道”的涵义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由一个具体对象的名称升华和抽象为一个哲学范畴,但其含义大多只是超越其原始本意而被赋予了一定的哲学意味,只是经验世界里概括、引申出来的原则和规律,属于经验范围里较确定的一般哲学概念。在此基础上,《老子》将“道”由一般的哲学概念上升和抽象为统摄宇宙和人生的最高本体概念,使“道”成为一切存在的核心和终极基础。“道”这一概念在经《老子》的提升后最终完成了其哲学化的抽象历程,自此,“道”成为中国哲学中最为抽象、思辨性最强、含义最丰富的范畴,为中国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老子》看来,“有”、“无”是本体之“道”同时兼有的两种基本属性,“有”是指本体之“道”的现实存在性,“无”是指本体之“道”无限抽象的超越性,属形而上者。在“道”与万物的关系上,《老子》承认此二者是有区别的,认为“道”与万物之间有精粗本末之别,“道”与万物的区别是:道是无限的、普遍的,万物是有限的、具体的;“道”可以超越一切而无所滞碍,而万物却是相对的,滞于一端的。《老子》虽没有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但其思想中并不缺乏“天人合一”的观念。其“天人合一”观念的核心是承认天道与人道、自然与社会的内在统一性和内在关联性,最终要以天道引领人道、借自然明人事,走出一条由天之人、以人和天的“天人合一”之路。在“虚”、“静”的状态下,来体悟“道”。体悟“道”的自然境界,至最后,将自然“玄同于道”,自然无为。《老子》从“道”的理论观点来思考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并由此来评判人类社会的发展演变。“道”不仅仅是自然界运行的规律,还是所有人类的行为准则,因此,天道与人道便是相通的,人们的行为准则应该取法天道,顺乎自然。《老子》的无为主义是根植于其形上学之中的,其从形而上的天道自然原理推出了社会人事“无违”自然的原则,最终体现了无为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统一。“道”作为万物存在的根据,落实、体现于万物之中便称之为“德”,“道生之,德畜之”,就是说明在“道”创生了天地万物后,“德”养育、成就了天地万物,从这种意义上来看,“道”是本体,“德”便是本体的作用,并在无时无刻地体现着道。天地万物生生不息,“道”乃是天地万物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万物有生灭,最后又复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