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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实现现代化的重大问题,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民老龄化、“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一系列难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无法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的需要。探索新的农业经营形式势在必行。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家庭农场”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明确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本文在企业发展理论的指导下,对美、法、日三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和我国上海松江、吉林延边、安徽郎溪典型地区家庭农场的发展进行分析,得出家庭农场自身的优越性及当地政府的支持是其成为主要农业经营形式的重要原因。并运用系统理论分析家庭农场的多层次性、多主体性及主体适应性等系统性特征。在层次分析的基础上构建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层次结构模型,对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指标体系进行详细分解并计算权重,进而在该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设计家庭农场发展影响因素调查问卷,以家庭农场主为调查对象收集数据并进行回归分析。根据数据统计结果,从完善社会服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注重成员素质,提升家庭能力;重视运营管理,提高家庭农场效率;政府加大扶持,提供制度保障四方面提出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发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