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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外有很多解读海德格尔思想的著述,然而,专门解读其“良知”概念,尤其是此概念之伦理意蕴的研究成果仍有待丰富。在一些学者的眼中,海德格尔的思想在前后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存在论到语言哲学,“良知”概念只是海德格尔前期思想的惊鸿一现,关于“良知”的探讨只是规定于存在论的范畴。即便如此,依旧有很大一部分学者认为,海氏思想前后期变化的本身并不存在异质性、断裂性的转向。换句话说,海德格尔自始至终都在为其思想寻求出路,而这一出路的指向并不是通过后者否定前者,而是始终朝向源初的居留。笔者认为,海德格尔在其早期思想中已有伦理学观点的流露,只是他对伦理学的思考视野已然超出对道德的引申,取而代之的则是对人源初居留的直逼追问。“良知”概念恰恰是海德格尔直逼追问过程中悬设的此在与本己的桥梁——它不仅提供了人从此在世界中超拔出来的可能,更嫁接了人与聆听、与语言的关系。与其他哲学家不同的是,海德格尔将一般意义上的伦理学化解于无形,创造性地从存在论、生存论的角度来阐述自身观点,通过设置“此在”、“良知”等概念,把存在的真理思考作为绽出的人的开端性要素的思想、并赋予其伦理意蕴。海德格尔认为,作为“此在”的人,是以“沉沦”的状态存在于世,而“良知”对于沉沦状态中的此在具有呼唤作用。呼唤的直接结果就是此在做出决断、朝向返乡之路。尽管海德格尔在其后期思想中更多地是从存在论的角度释读语言,但他试图解决的还是此在于现世的生存问题。作为海德格尔独创性的表达,意指“人”的此在,必然要与伦理学产生关联,且海德格尔所指向的伦理学远非现代世界所理解的、作为学科而言的伦理道德。在很大程度上,海氏前期“良知”概念的论述已初步勾勒出其独特的伦理学维度,后期他将语言作为此在返乡之路上命定的境域,就是通向他未曾道说的伦理居留。本文基于以上观点的考量,试图通过阐述海德格尔的“良知”概念以及“良知”与此在在世的相关关联,通过比照海德格尔思想之形成、流露以及后世继承,揭开海德格尔在对“伦理学”这一概念的表面拒斥中真正持有的立场,从而为国内海德格尔伦理思想的研究提供理论参考与些许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