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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对明代广东作家比较全面的考察为基础,进而论及明代广东文学的发展情况,试图展现明代广东文学的全貌,并揭示其作为一种地域文学的特点和对地区文化发展的意义。全文除“绪论”与“结语”之外,共分七章。“绪论”主要叙述“明代广东作家与明代广东文学研究之缘起”、“明代广东作家与明代广东文学研究之现状”与“明代广东作家与明代广东文学研究的内容、意义与方法”。第一章简要介绍形成明代广东文学的自然和社会历史条件。第二章简要叙述明代之前岭南文学的发展、明代广东作家的地域分布、明代广东文学的发展分期。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分别论述明代各个阶段广东作家之情况,并对具有代表性的作家,从生平、著述、诗文观等进行较为细致的考察和分析。作品评论以思想、艺术为主,诗文观重点发掘其文学理论之观点及价值。第七章是在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基础上展开,以“南园诗魂”、“理学之脉”、“忠贞之骨”、“岭南意识”为线索,描述明代广东文学中较有连贯性的外在文学现象与发展的内在动力渊源。“结语”在回顾本文各章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作者对明代广东文学发展的一些观点与认识。本文认为,在岭南发展史上,明代是一个具有界标性的朝代。广东成为明代十三行省之一及广东名称的确立,昭示了岭南发展进入了深刻变革之时代。这种变革体现在精神领域就是明代广东人文的全面崛起,既有以丘濬、陈献章、黄佐、湛若水为代表“岭南学派”的诞生,也表现在“岭南诗派”(或称“粤东诗派”)被广东以外人士所普遍接受之事实。且明代广东人文的崛起还伴随着一种特有的意识,即“岭南意识”。这种“岭南意识”的形成源自于对所谓“岭南山川之气锺于物不锺于人”的清算,并在清算的过程中,通过“寻源以自壮”的方式确立了岭南自己的文化偶像,也因此而促进了岭南自身文化的发展。行政区域的确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清算,确立自己的文化偶像及自身文化的发展,使明代广东在整个岭南发展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转折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