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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区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法治实践是社区实践的重要部分。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有效应对国内外环境所造成的新风险和新挑战,亟需在法治化的基础上进行社区治理革新。宝安区作为深圳市原关外地区,具有特殊的区情及地域特色,宝安的法治社区建设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本论文从社区、社区治理、法治社区建设等概念出发,以市民中心理论、有限政府理论、多中心理论为基础,对宝安区法治社区建设的现状做了系统分析。宝安区法治社区建设目前还存在诸多不足,包括法律监督不力、自治程度较低、执法不规范、解决纠纷的法治方式不足等。同时宝安区在法治社区建设方面也有很多独特的优势,包括按照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的基本架构已经形成、社区普法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大诚信”体系在社区创新实践等,这些优势为法治社区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文章还总结了国内外成功实践案例,认为宝安区法治社区建设应该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必须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法治社区建设:要打造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广泛发动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要树立法治思维,建设大调解工作体系,依靠法治方式和手段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要加大社区普法力度,提高民众法治意识和法律常识,特别要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规则意识;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让法治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避免基层矛盾纠纷;要坚持德治和法治并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