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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是解决消费者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种重要机制。不过,中国认证市场现阶段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经过认证的产品频频被曝出与其真实质量不符,认证产业充斥着虚假认证现象。本文结合中国认证产业所存在的特殊制度背景,引入集体声誉这一新视角,剖析集体声誉下虚假认证的形成机理及强度,并尝试从集体内部和政府监管两个方面设计虚假认证的治理机制。具体来说,本文分析了三个连续而且紧密相连的问题:1)中国认证产业集体声誉的特征和成因。就表现形式而言,中国认证产业的集体声誉特征存在特殊性,一是制度外生性,认证作为一种服务,其自然属性不能天然的形成集体声誉特征,而是宏观的制度性框架外生的嵌入了集体声誉特征;二是行业的双边性,在消费者和生产企业两侧都存在着集体声誉的特征。此外,借鉴信息经济学中的信号传递理论,分析中国认证产业集体声誉特征的具体成因。研究发现,行业的认证标准是中国认证产业集体声誉形成的直接原因,市场准入制度和违规惩罚制度则强化了行业集体声誉的特征。2)集体声誉下中国认证行业虚假认证的形成机理。行业集体声誉会从两个不同的途径影响认证机构的行为,一方面,随着认证机构的可追溯性下降,认证行业的策略性竞争会引起认证机构技术投入水平的不足,导致认证机构由于技术的落后而无法有效甄别出厂商产品的真实质量,从而引发行业产生技术型虚假认证。这里通过构建一个跨期的动态优化模型,在个体决策考虑其他成员策略和不考虑其他成员策略两种模式下,研究当认证行业只有集体声誉特征、只有个体声誉特征以及兼具个体和集体声誉特征时认证行业技术投入水平的大小。结论表明,在个体声誉、集体声誉以及个体声誉和集体声誉并存三种类型下,当认证行业中只存在集体声誉时的均衡技术投入水平是最低的,这种技术投入水平的不足将很容易诱发行业的技术型虚假认证。另一方面,随着认证机构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增加,行业会产生合谋型虚假认证。这里通过构建认证机构、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三方序贯博弈模型来刻画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的合谋行为。研究发现认证行业的集体声誉特征强化了市场的合谋型虚假认证行为。在分析集体声誉的存在会使得认证行业产生不同程度的技术型和合谋型虚假认证后,本文进一步分析了集体声誉内成员的数量对认证机构认证策略的异质性影响。研究发现,共享集体声誉的成员数量会对行业的虚假认证起到强化的作用,成员的数量越多,市场中虚假认证的强度越强。3)集体声誉下虚假认证的治理机制。在集体声誉的约束下,认证行业虚假认证的治理可以理解为集体内部成员行动困境的治理。本文首先尝试依靠集体内部的惩罚机制来约束认证机构的虚假认证行为,通过构建双重不完全信息的集体成员认证行为重复博弈模型,设计了一种特殊的认证机构之间的信息结构,将认证机构之间的散点式分布特征视为一个闭合的圈子,每个认证机构存在着等距离的局部完全信息,研究发现,仅仅依靠集体内部隐性契约的惩罚机制来治理虚假认证问题具有非常高的前提条件,并且,隐性契约惩罚机制还存在成员数量限制的附加条件。鉴于此,本文进一步考虑了在认证机构之间签订契约的制度安排,将隐性契约显性化,研究发现,认证机构虚假认证所导致成本节约的比率低于某一门槛值时,显性契约机制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不过,这两种惩罚机制在治理虚假认证上均存在片面性,只能将诚实认证行为一直维持下去,而不能纠正虚假认证行为,不是一种纠错机制。因此,文章随后引入政府的监管机制来治理虚假认证问题,以期执行纠错机制的作用。基于政府监管覆盖比率和监管效率的考虑,分别设计了罚款和浮动监管两种监管机制。在罚款机制中,通过构建带有罚款约束的认证机构维护集体声誉的演化博弈模型,研究发现,随着监管部门罚款强度的逐渐增强,惩罚机制对治理认证产业虚假认证的有效性也逐渐增强,当监管部门的惩罚强度很强时,罚款机制能够有效的治理认证产业的虚假认证问题。在浮动监管机制的治理中,浮动监管会部分抵消认证机构在集体声誉约束下的质量“搭便车”动机,在一定程度上治理认证机构的虚假认证行为。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中国认证产业虚假认证的治理提供了可操作的建议。虚假认证治理的核心是围绕两个方面来展开,一是降低、缓解认证行业的集体声誉强度;二是在集体声誉的约束下将认证行业的准入机制、处罚机制、退出机制、反馈机制等协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