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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时期器乐音乐开始逐渐解放,作曲家们从声乐体裁中汲取营养助阵器乐作品的创作。宣叙调作为歌剧体裁中的独唱类型之一,运用到器乐作品后便称为器乐宣叙调。从形态特征上来说,器乐宣叙调首先区别于歌剧宣叙调通过人声演唱、表演具体的文本内容,器乐宣叙调是作为一种音乐类型,指器乐体裁作品中用器乐音乐语言(如由器乐演奏的节奏、速度、旋律等方面)来表现朗诵式宣叙风格的乐句、乐段或乐章;其次,从功能作用来说,器乐宣叙调首要的情感功能导致其在作品中的结构功能,即器乐宣叙调所代表的类型化的音乐情感(通常器乐宣叙调对应悲剧地、沉痛地消极情绪),从而从速度、节奏等产生上下文对比性地戏剧性效果;最后,从演奏角度来说,通常根据作曲家的指示或作品的特定情感需要,在表现宣叙风格的基础之上酌情自由即兴处理音乐的速度、节奏而区别于其他严格节拍的音乐类型。本文通过对器乐宣叙调的分类、技术特征、功能作用和演奏实践论述了器乐宣叙调的形态特征。从形态特征可认为,器乐宣叙调最初源自于声乐宣叙调,但由于器乐作品的特殊属性以及人们对音乐认识、创作理念的不断发展,器乐宣叙调的意义和作用最终超越声乐宣叙调,在作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后本文展开器乐宣叙调的情感功能,以西方音乐史中自古代以来便占有绝对主导优势的音乐情感美学思想为背景,把器乐宣叙调作为实现西方音乐情感的具体实践手段之一,论述了巴洛克前后时期的器乐宣叙调。器乐宣叙调从最初的巴洛克时期并不能完全地脱离“文字”,用音乐修辞描绘、模仿口语音调和文字内容表达情感。当这种器乐宣叙调形成既定地、默认地情感类型,在随后前古典主义、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的运用中,特别是当器乐音乐彻底脱离文字后,器乐宣叙调主用成为一种情感象征运用在随后时期的作品当中,从而使作曲家用音乐表达自己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