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分配公平感研究一直是社会分层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国内外学者针对民众分配公平感的形成提出了多种理论解释,如自利理论、社会比较理论、相对剥夺理论、归因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等。本研究从社会流动的角度来分析民众分配公平感的形成机制。以往研究针对社会流动与分配公平感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三种理论解释,即(一)以帕金和布迪厄为代表的“流动决定论”,认为社会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有决定性的作用,上向流动的人产生积极的分配公平感,而下向流动的人产生消极的分配公平感(即不公平感);(二)以斯威夫特和豪特为代表的“流动无关论”,认为社会流动只是反映人们流动机会的分布状态,并不能反映社会机会是否公平,因而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不存在影响;(三)以布东和维格纳为代表的“流动条件论”,认为社会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是否产生影响取决于他们的流动情境(由流动机会和预期收益组成),在不同的流动情境下,人们对有价值资源的分配公平感存在明显差异。关于社会流动与分配公平感之间关系争论的核心问题是社会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是否产生影响,以及如何影响。本研究在这三种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国社会现实和其它分配公平感研究相关成果,认为社会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存在两种影响机制,其一是由于社会位置的改变,以及位置改变引起的主观认同的变化(如主观地位评估、主观社会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有直接影响;其二是人们在社会流动过程中,需要进行再社会化,人们会习得一些新的与社会不平等有关的社会态度和价值观念,例如,对导致社会不平等原因的判断(即归因偏好)、对社会有价值资源分配规则的认知(是否机会公平)等,这些社会态度和价值观念的变化是社会流动影响分配公平感的中间机制。另外,本研究还认为,在不同的流动情境下,社会流动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作用存在差异。根据这些观点,本研究提出了社会流动影响分配公平感的八个基本假设,分别是直接作用假设3个(包括直接影响假设、主观地位评估假设和主观社会流动假设)、间接作用假设2个(包括归因偏好假设和机会公平认知假设)以及条件假设3个(包括城乡分割假设、教育差异假设和流动策略差异假设)。本研究运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5)”数据和“上海市民生活状况调查(2008)”数据,将民众的分配公平感操作化为人们对自己的收入分配是否公平感的判断,社会流动操作化为四个维度(四种类型),即代际职业流动、代内职业流动、教育流动(代际)和户籍流动(代际),分别运用各种逻辑斯蒂回归模型,一般线性回归模型等多元统计分析工具对上述假设进行了检验。研究发现,代际职业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有显著影响,部分支持了“流动决定论”的观点,发生代际职业上向流动的人对自己收入分配的公平感相对较强。因为,代际上向职业流动改变了人们以往在社会不平等结构中的不利位置,提高了人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并且这种地位的改变得到了人们的认同(主观上向社会流动的概率增加);而且,代际上向职业流动也促使人们对待社会不平等的一系列态度和认知发生了改变,如代际上向职业流动者更加倾向于将导致社会不平等的原因归因于内因,更加赞同当前中国社会是机会公平的。但是,代际下向职业流动虽然降低了人们在社会分配体系的优势地位,却没有表现出较强的分配不公平感,因为代际职业下向流动并未引起他们主观上的认同,虽然他们将社会不平等更多的归因于外因,但是另一方面,他们也比较认同当前中国社会是机会公平的。代内职业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没有显著影响,支持了“流动无关论”的观点,具体表现为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都不存在或非常微弱。人们在代内流动过程中的社会化效应不及代际流动过程中的社会化效应。教育流动也部分支持了“流动决定论”的观点,虽然教育流动极大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机会,但是客观社会经济地位的改善并没有得到主观上的认同,因而教育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没有表现出直接效应,教育流动对人们分配公平感的影响主要通过归因偏好来体现。发生教育上向流动的人更加倾向于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内因,而那些教育下向流动的则更多的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外因,归因偏好的不同他们分配公平感差异的重要原因。户籍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有显著影响,但其作用方向与研究预期完全相反。从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人,在社会经济地位方面获得极大提高,但是他们的参照群体也发生了变化,不再以仍居住在农村的农业户口的人为参照群体,而是以周围的城镇人口作为参照对象,因而他们在主观地位认同和社会态度方面并未发生相应变化,出现“客观地位的上向流动和主观地位的下向流动”以及“客观地位的上向流动及社会态度的下向流动”现象。此外,社会流动在城乡分割和教育差异的条件下,对人们分配公平感的影响程度有明显差异,支持了“流动条件论”的观点。城市居民(或教育程度较高者)相对农村居民(或教育程度较低者)的流动机会较多,因此他们会付出更多努力或投资,对上向流动的期望较高,因而当他们达到理想目标时,分配公平感较强,但是一旦他们没有获得上向流动,便产生较强的相对剥夺感和分配不公平感;相反,农村居民(或教育程度较低者)由于流动机会较少,对上向流动的付出或投资较少,期望也较低,因此当他们获得上向流动时,分配公平感强烈,即使他们没有获得上向流动(或发生下向流动),他们也没有觉得分配不公平。不同维度的社会流动对人们的分配公平感在影响机制和结果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职业流动和教育流动对人们分配公平感的影响机制和结果比较接近,但是户籍流动却呈现相反的结果。本研究尝试将这种差异归结为社会开放程度的差异,认为在一个开放的社会结构中,上向社会流动能够促使人们产生较强的分配公平感,而在一个封闭的社会结构中,上向社会流动会导致人们产生较强的分配不公平感。相对于职业和教育而言,当前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界限仍然非常明显,户籍流动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中进行的,因而户籍流动对人们分配公平感的影响呈现出与职业流动和教育流动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