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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问题一直困扰着世界各国,尤其随着石油、煤炭资源的枯竭和新能源的兴起,能源投资问题成为各国关注的热门话题。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的学者提出在外资进入本国能源市场的同时如何通过市场准入维护国家安全的问题。尽管国内关于能源投资相关问题的研究很多,但是涉足能源投资的市场准入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希望通过本文对中外能源投资市场准入制度的比较研究,为我国相关研究领域做出一定贡献。能源投资市场准入制度是指基于维护国际自由贸易和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为了实现某种政治需要,根据本国基本情况和国际承诺,是否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本国能源领域或进行控制等限制手段的总称。能源作为关系国家经济主权和安全的重要资源,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外国投资者进入能源领域持控制或者限制的态度。本文从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的视角,采用历史、比较与实证方法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全面对比研究了我国和俄罗斯、美国及中东地区的能源投资市场准入制度,同时结合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建设情况,进而为我国能源投资市场准入制度的完善提供宝贵意见。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能源投资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理论。阐述市场准入的概念,分析了市场准入的内涵、特征和种类;能源投资市场准入的产生是基于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其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投资领域、投资条件、投资比例要求和投资审批等。第二部分为中外能源投资市场准入制度比较。该部分以俄罗斯、美国、伊拉克和沙特阿拉伯为例,从能源投资市场准入制度的背景、投资领域、外资比例要求和审批审查方面对中外情况进行比较研究。第三部分为国外能源投资市场准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及对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议。首先阐述了通过上文中比较研究得出的启示;接着对我国能源投资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状况进行分析,指出我国在该制度上存在的立法层面问题和实践中的问题,最后提出应对的建议:我国应当完善或者重构外资法,完善外商投资审批制度,完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