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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问题是影响城市发展进程的先决性问题,是城市建设的第一要素。随着近代城市的迅速发展,市地在现代城市中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在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中,世界上各种土地经济学理论都对土地利用的政策和计划提出了设想,并且得以实践。其中,德占胶澳时单维廉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以“供需均衡,公私均衡,地价平衡,社会公平”为目的的胶州土地法规就是一个典型代表。胶州土地法规是由一系列土地法规和税制构成,主要内容包括:《置买田地章程》、《青岛地税章程》、《田地易主章程》及其余各部章程。胶州土地法规的实施,取得很大成效,不但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效稳定了地价、抑制了土地投机,还为青岛城市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胶州土地法规是具有高度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城市土地政策,对促进青岛城市土地资源的经济利用,建立现代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奠定现代城市规划基础等方面具有卓越的功效。胶州土地法规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建立了较完备的土地储备制度,提供了足够的城市公用建筑土地,并对城市的发展进行严格的控制;解决了土地使用权管制问题,对土地进行宏观控制,保障了城市发展的优势地位,确保基本建设顺利进行;创设了土地增值税,同时引入了地产税,其中土地增值税是德国人在青岛的一个创新,堪称“近代地制改革之重大成就”,地产税也是东亚地区首次得以实施。因此,它不仅成为德占胶澳时期的有效的城市土地政策,促进了青岛的崛起以及中国近代城市的发展,其主体内容也成为世界城市土地政策之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世界各国土地政策的演变。因此,本课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