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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黄金机遇期。从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上升为国家战略开始,党的十八大报告重新赋予“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新的内涵,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我国今后的重点工作之一,充分表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向着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人性化迈进。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人口基数大,新增人口多,自然资源总量大,但是人均占有量却很少,加之很多地区或者企业在过度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忽视了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使得我国面临的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由此引发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也在不断激化。本文将针对在新时期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渊源、道德因素和实践途径进行较为科学系统的探讨和思考。生态文明就是在整个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为更好地处理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所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其主要特征为有序性、和谐性和公平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使得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文明建设一物质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之间形成了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展的关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源远流长。在中国传统的经典文化中,如《易经》、《周礼》、《道德经》和儒家文化中有大量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样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论述,如马克思提出以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特别是建国以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党和政府相继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思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道德因素不容忽视。人类社会道德主要表现为三种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生态道德缺失现象,从而使提升我国公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具有必要性和紧泊性。根据当前的具体情况,主要应从四个方面提升公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即关注眼前利益,注重长远发展,提升公民生态利益道德意识;实现代内公正,确保代际公平,提升公民生态平等道德意识;满足自我需求,实现共享共用,提舟公民生态集体道德意识;尊重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提升公民生态和谐道德意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途径呈现多样化,实践者主要是两个不同的主体——政府和公民。从政府角度讲,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曾经清晰指出:“在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就必须要建立系统而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使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由此,可建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运行新机制,即社会传释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社会约束机制、社会赏罚机制、利益分配动力机制等,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效果,如确定“五位一体”区域评价体系,建立信息公开与共享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和道德法律体系等。从公民角度讲,就公民个人有针对性的提出六点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途径和方式,即人大、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参与政策制定;提出控告和诉求;大众传媒监督;社会团体表达政策倾向;实践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