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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区域为单位进行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方式开始逐渐的常态化,同时也伴随了诸多问题。京津冀区域自古至今都是我国京畿重地,其作为我国政治文化、经济金融中心,在地理位置、科技、人才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和其它区域相比具有非常显著的优势,所以京津冀的协同发展在我国的全局发展当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我国区域间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自2004年启动以来,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体来说发展的并不是很理想,区域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环境污染恶劣等情况都比较突出,纠其主要原因是京津冀这三地政府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存在问题,因此如何解决京津冀政府间的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成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当务之急。特别是在2014年3月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等多个相关的规章制度,国务院发布的(2014年-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不止一次的提及“京津冀城市群”,体现了国家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度重视,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本文在对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政府间协调机制等相关的理论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分析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现状、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政府间协调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同时在借鉴国内外有关区域协同发展政府间协调机制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政府间协调机制问题的相关对策,从而进一步推进京津冀的协同发展。本文所研究的具体内容如下:引言,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现状,本论文的研究总体思路和方法,以及对本课题的创新与不足进行相关阐明。第一部分,对本文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趋势与政府间协调机制类型等进行阐述,为其后的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第二部分,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政府间协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问题形成的原因从国家层面、市场层面、社会层面以及法律层面等几个方面展开探讨。第三部分,对国内外城市群在区域发展中政府间协调机制的成功经验进行论述和分析,国外的主要是对美国、日本的成功经验进行分析,国内则是分析了长江三角州、珠江三角州的成功经验。第四部分,基于上述问题原因分析和国内外经验借鉴,从建立权威的协调保障机构和高峰对话机制,建立区域共享机制、建立政府间协调保障制度、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完善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协调机制五个方面,提出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政府间协调机制相关对策。结论,则是对全文进行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