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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近代中国对外开放较早的省份。1861 年以后,随着传教士的大批入鲁,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生活方式,逐渐对山东社会产生影响,山东人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剧烈冲击。在这一过程中,山东妇女的生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妇女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陋俗,像缠足、早婚、童养媳等,遭到社会的批判,进而得到逐步的革除和改良,束缚妇女身心发展的旧观念,像“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女子无才便是德”、男尊女卑等,也开始发生动摇。山东妇女开始了走向解放的艰难历程。缠足陋俗在中国已延续上千年。“牌坊要大,金莲要小”,一双小脚成了衡量妇女美与丑的重要标准。这种畸形的审美情趣和婚配观念,使山东大部分女子(汉族女子)都裹成了一双双“三寸金莲”。从晚清的戒缠足运动开始,到民国时期的放足热潮,再到根据地轰轰烈烈的放足运动,山东妇女经历了一场身体和灵魂的深刻革命。尤其是从1928 年至1934 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先后数次颁布禁缠法令,并令各地政府认真执行。山东省政府也发布过禁止妇女缠足的法令,各级政府官员都亲自投入到劝禁缠足的运动中,经历了由劝禁到禁罚的过程。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女子放足和禁缠运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到20 世纪30 年代末,山东妇女缠足的现象基本消失。近代之初,山东妇女的婚姻生活,大都还是延续着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和习俗,节烈风气、早婚、“幼男娶长妇”及童养媳等陋俗,在山东仍很普遍。近代以来,传统的婚姻观念和婚姻制度开始发生变革,山东妇女的婚姻生活呈现出以下明显变化:一、贞节观念渐渐淡化,节烈之风开始减弱,寡妇改嫁和离婚现象日渐增多;二、早婚、“幼男娶长妇”和童养媳等婚姻陋俗受到强烈抨击,并在法律上予以取缔;三、传统婚礼中的繁文缛节逐渐被人所抛弃,中西合璧的新式婚礼在城市日渐盛行。在这些转变过程中,女子独立自主的婚姻观念渐渐形成。明清时期社会上盛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妇女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近代以来,从清末女子教育的启动,到民国时期女子教育的大发展,再到根据地解放区轰轰烈烈的妇女识字运动,山东女子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学校教育方面,无论是小学教育,还是中学教育,无论是师范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女子开始获得与男子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女孩子上学的人数在逐渐增多,受教育的程度也在逐步上升。在社会教育方面,山东开展了各种民众教育,妇女的整体知识水平也逐步提高。虽然山东女子教育在发展中存在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