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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抑制理论,我国金融体制存在缺陷是我国需要引入外资的重要原因:一是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导致大量储蓄资源被迫闲置,难以转化为有效投资;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政治性主从次序、地区信贷配给制度和利率管制等金融扭曲现象,金融资源大量流向了国有经济部门,非国有经济部门难以获得资金支持。为缓解我国金融体系中普遍存在的“金融排斥”现象,发展普惠金融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数字技术和金融服务的不断融合带动了我国普惠金融的转型,数字普惠金融已经成为当前普惠金融发展的主流。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也成为国内外热点议题。相关研究主要从数字普惠金融对于经济发展、贫困缓解、创新创业和居民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以及数字金融给传统金融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展开,但局限于国内封闭经济视角,鲜少有文章从能够关注到开放经济中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于国外资本尤其是FDI流动的影响。数字普惠金融不仅从宽度和广度方面提升了我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对传统金融体系也造成了巨大冲击,进而对跨国企业在华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产生了影响。现有关于东道国金融发展与FDI关系的研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关于东道国金融发展与FDI的文献主要聚焦于金融发展深度与FDI之间的关系,对于金融发展宽度和广度与FDI之间的关系缺乏研究;另一方面是已有文献关于东道国金融发展与FDI流入之间存在“正向关系”、“负向关系”、“非线性关系”等多种论断,二者关系缺乏一致结论。东道国金融发展与FDI流入的关系之所以会存在截然相反的结论,原因在于:一是不同的研究基于不同的主体展开,从FDI供给方跨国企业的角度,发达的金融市场是吸引跨国企业在东道国投资的重要区位因素;但从FDI需求方东道国的角度,金融发展落后是东道国引进FDI的重要原因,因此从FDI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不同视角,会得出不一致结论。二是不同研究对于金融发展的理解存在差异,金融发展涵盖了金融规模扩大、金融效率提升和金融结构优化等多个维度,对于金融发展水平衡量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有所差异。本文从开放经济视角,在现有关于金融发展与FDI流入研究的基础上,基于FDI供给方和需求方两方面思考了数字普惠金融与FDI的关系,提出本研究的核心问题——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最终将促进还是抑制FDI流入我国?基于对该问题的思考,本文从以下方面展开研究。首先,数字普惠金融是否依赖于传统金融而发展?金融发展理论是基于对传统金融体系的研究而产生,数字普惠金融在服务主体和业务模式上均与传统金融有所差别,是否仍然适用于金融发展理论?厘清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从理论上来说,本研究是对已有研究的丰富还是与已有研究完全不同的新议题。本文运用广义倍差法,利用2016年前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等相关文件出台的契机,检验在传统金融发展水平不同的城市,数字普惠金融水平的发展变化情况。研究发现,随着2016年以来政策和市场环境的改善,在原本传统金融供给越充分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也越快,主要表现为覆盖广度拓展越快及使用程度渗透越深。这意味着数字普惠金融是依托于传统金融而发展的,是对于传统金融的创新及延伸。其次,在数字普惠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创新发展的结论基础之上,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FDI流入会产生促进作用还是抑制作用?从FDI供给方视角,根据国际投资区位选择理论,金融发展将提升我国金融体系效率,有助于吸引FDI流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FDI之间可能存在“互补效应”;从需求方视角,结合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发展将缓解我国的金融抑制程度,降低我国对外资的需求,抑制FDI流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FDI可能存在“替代效应”。实证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FDI流入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数字金融覆盖广度的扩展以及对于数字支付业务和数字征信业务使用深度的增加上。与此同时,本文发现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传统金融的发展对FDI流入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数字普惠金融和传统金融之所以对FDI流入产生了截然相反的作用,可能的原因在于,传统金融的发展主要体现为金融供给规模的扩大,对FDI流入的作用以“替代效应”为主;数字普惠金融带来的是金融结构的优化和金融效率的提升,更能发挥出金融发展与FDI流入的“互补效应”。再次,本文以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相关研究以及FDI区位选择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为基础,考察了数字普惠金融对FDI流入可能存在的影响机制。本文认为,金融发展对FDI流入的影响包含两个层面,一是金融自身发展产生的“金融效应”,一国的金融发展水平不仅影响着跨国企业在该国进行投资的成本与收益而且也影响着该国对于FDI的需求;二是金融发展带来的“经济效应”,作为经济发展的配套服务机制,金融发展势必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由此产生的经济后果可能会影响FDI的流入。数字普惠金融是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兴金融模式,具有“数字化”和“普惠性”等新型特征,将带来传统金融所不具备的经济效应。根据对数字普惠金融经济效应相关文献的梳理,本文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影响主要体现在缓解贫困、促进创新创业和刺激居民消费等方面。而根据跨国企业在华投资影响因素的研究,随着FDI流动趋势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传统因素在FDI区位选择中的作用逐渐削弱,但我国当前所展现出的巨大的市场潜力始终主导着FDI的流入,同时,区域创新等新兴因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本文考虑了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带来的创新创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上升的作用,以考察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效应对FDI流入所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数字普惠金融的“金融效应”促进了FDI的流入。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升了金融市场的资本配置效率,缓解了我国金融抑制程度,从而发挥了高效金融体系对于FDI的吸引作用,该效应主要存在于东部地区。对比研究发现,传统金融难以通过该机制影响FDI的流入。第二,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效应”促进了FDI的流入。一是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创业效应促进了FDI的流入: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通过提升区域的创新创业能力吸引了FDI的流入,该效应在我国东、中、西部均十分显著。虽然传统金融的发展也能够通过提升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缓解对FDI流入的抑制作用,但该效应仅存在于东部地区。二是数字普惠金融的消费效应促进了FDI的流入: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显著刺激了居民消费水平的上升,进一步释放了我国的市场潜能,吸引了FDI的流入,该效应在东部和西部均有体现。对比研究发现,传统金融与FDI之间并不存在该影响机制。最后,本文对数字普惠金融和FDI流入的经济后果进行了研究,发现在数字普惠金融对FDI流入的促进作用下,二者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了协同推动作用。对数字普惠金融各维度的分析表明,无论是覆盖广度、使用深度还是数字化程度均能够与FDI流入共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样本检验和滞后期检验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和FDI流入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在我国东、中、西部均有体现,并且在解释变量滞后一至三期后依旧显著,表明该效应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持久性。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将对数字普惠金融经济作用的研究从封闭经济拓展至开放经济中,丰富了数字普惠金融的作用内涵。第二,从FDI供给方和需求方两方面的视角,比较全面地探究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我国FDI流入所产生的影响。第三,将数字普惠金融对金融市场自身和实体经济所产生的作用划分为“金融效应”和“经济效应”,更加清晰地解释了数字普惠金融对FDI流入的作用机理。第四,通过对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进行分析比较,指出了传统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的联系和区别,探讨了数字普惠金融和传统金融对FDI流入存在的不同影响,并尝试解释了产生不同影响的原因,丰富了关于传统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以及东道国金融发展与FDI流入的关系研究。第五,通过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和FDI流入的经济后果的分析,阐述了数字普惠金融、FDI流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三者之间的作用关系和内在一致性,对我国现阶段通过金融改革和FDI引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