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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主要是指县城城区(含部分县级市、区驻地城区、城关镇)、建制镇和乡集镇镇区、村庄及分散的居民点的供水设施。供水对象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畜禽饲养用水、城乡工业用水、公共建筑用水、城镇区环境用水、消防用水以及少量的庭院灌溉用水。 城乡供水发展极度不平衡,影响了全省整体奔小康速度。城乡供水作为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随着城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不断深入,对城乡供水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重视水量,而且更重视水质。建立一套能够综合反映水质、水量等因素的评价体系应是当务之急。 城乡供水普及率是反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活水平的指标,是反映水利产业现代化的一项关键性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水平的指标。城乡小康饮水工程是比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更高层次的工程,构建城乡小康饮水工程是保障广大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本报告从供水系统、供水水源、供水水质、供水水压、供水水量、用水方便程度、污水排放与处理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小康饮水工程的初级标准、基本标准和提高标准。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21世纪初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城乡供水作为最重要的基础产业,是广大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我国目前城乡供水状况距离小康饮水标准差距较大,提出系统的小康饮水体系指标,明确现实与目标的差距,对今后我国城乡供水工程的建设发展方向具有指导意义。21世纪初期的30年内,在逐步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城乡供水和城区供水,从初级小康饮水标准逐步提高到小康饮水标准、提高小康饮水标准。 城乡供水是一项具有阶段性、区域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必须从水功能分区和饮用水源区保护、符合小康饮水要求的城乡饮用水标准、适应市场经济的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新型城乡供水工程水价体系、供水有效投入机制、城乡供水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多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本文的研究只是一项初步的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应用还有待于进一步修改、补充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