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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作为当今城市发展的主题,建设生态型小城镇也必然成为未来城镇发展的趋势。根据我国著名学者黄光宇先生提出的:生态城市是根据生态学原理,综合社会、经济、自然可持续发展,居民满意,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区。可以归纳出,生态城镇亦是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一类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目前国内外关于生态小城镇建设的案例颇多,但却无一种模式是能够适用每一个小城镇的。因此,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和福州生态城市建设的大背景下,本文通过由众多学者依据层次分析法构建的三个层次的城市生态评价指标体系(最高级“生态综合指数”是0级综合指标;一级指标由结构、功能、协调度三个方面组成;二级指标是根据评价原则,选择若干个因子组成;三级指标是在二级指标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可测定因子组成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福州市2008年-2012年间关于生态城市建设的各项数据进行研究分析。通过数据分析表明福州市的生态城镇建设现状主要表现为(1)农业面源污染,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和因石材开发引起的生态破坏;(2)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热岛效应不断加重,城市排污系统不完善,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造成环境污染;(3)城市建设占用内河河道和闽江河口湿地,工业点源污染和城镇生活废弃物污染严重,水质污染较重;(4)工业集中区环保设施滞后,对区域环境产生污染等。但从整体上讲,城市生态综合发展指数不断上升、福州市生态建设呈现出良好发展趋势。针对以上情况并通过福州亭江镇的生态建设实证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最后本文结合福州市自然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情况,提出了相应的生态城镇建设策略。首先要在政策上加大对生态城镇建设的倾斜力度、制定和完善生态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其次做好生态城镇规划,划分城镇功能区,明确城镇能按照生态城市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减少生产和消费各环节废物的产生,改善城市排水系统,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第三增加城镇绿地面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闽江河口湿地,整治城区内河和水环境;第四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促进山地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同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筑生态安全格局;第五控制农业污染面源,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最后应根据福州市生态功能区的划分,对福州的生态城镇建设实行分区域、分批次建设,依据福州的山水特点,做好山区尤其是沿闽江流域的生态城镇的具体建设。通过这些研究结果,希望能够为福州的生态乡镇建设提供一些借鉴和建议,从而更好的建设我们的生态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