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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区域经济的迅速发展与企业集团的日益壮大,汇总纳税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制度。我国在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在企业所得税管理领域使用了汇总纳税的办法。由于这种办法允许所属机构盈亏相抵后缴纳所得税,减少了汇总企业的应纳税额,因而汇总纳税的作用是应当予以肯定的。但从近几年税收征管实践看,汇总纳税方式的实施给税收征管部门的征管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监管也一直是所得税管理的薄弱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跨地区经营的企业集团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征纳方法作出了新的规定,采取“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汇总纳税方式的普遍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税收征管和税收分配方面的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为纳税主体,汇总纳税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汇总纳税制度的走向和管理趋势已成为一个亟待明确与深入研究的重大问题。因此本文主要介绍了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及其具体应用,理论联系实际,针对可能产生的税收征纳问题及税收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的财税体制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方案,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对文章基本问题的介绍与分析,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章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是全文的概括和统领,在这部分提出了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制度实施的大背景,以及本文所要阐述的主要内容,整篇文章都是在这个思路下行文的。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制度制定的依据。首先是对汇总纳税的税法界定,以明确汇总纳税在税法上的含义。然后,从法人所得税制的概念界定与分析、提高税收效率、税权的优化配置与税收的横向分配以及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四个角度来分析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制度制定的依据。第三部分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制度进行分析。明确了在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中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若干具体规定。这部分首先是给出了我现行汇总纳税制度的具体规定,引用了一些税法规定中的原文;然后归纳出与汇总纳税有关的政策法规的名称;最后是分析这些制度之间的关系及逻辑联系,把它们联系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第四部分是对我国总分机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现行制度进行评价。分别从纳税人的视角、税收征管部门的视角以及地方政府间收入分配的视角来评价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中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所得税制度。主要从政策的优点与不足两方面来评价,为第六章完善建议的提出提供铺垫和依据。第五部分为实证分析,根据一个具体的例子来阐述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在实践中的实施情况,从而论证税法存在的问题。本文引用的是长江三峡的例子,主要从长江三峡企业所得税款的缴纳地、税收来源地及税收收入分配的合理性来展示现行税法存在的税源与税收收入背离的问题。第六部分阐述了完善我国汇总纳税管理的建议。首先是对国外实践经验的借鉴,进而根据我国汇总纳税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汇总纳税管理与税收分配模式的建议,并提出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通过以上六个部分的阐述,明确了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并对这些基本政策给予了分析和解读,行文中不乏具体的案例,从而能更好更形象具体的把现行政策的实施方法展现在读者面前,为的是能从实际情况出发,找出现行政策的缺点及不完善之处,从而能够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一些改善的建议。改善措施是通过与美国现行政策的对比分析来提出的,为的是了取长补短,找出一条完善我国汇总纳税制度的方案。文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角度多视角的进行分析。能把政策法规中的规定还原成生动形象的现实案例,使实际操作变得更加清晰明了,文章最后一章提出的一些改善建议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