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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体育运动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不断增强,各类体育纠纷也随之增多,其中,兴奋剂纠纷作为体育竞技赛场的主要纠纷类型引起各方关注。仲裁,作为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运用于兴奋剂纠纷的解决,也受到许多国家和体育界的推崇。要解决好兴奋剂纠纷的种种问题,我国应积极借鉴国际体育仲裁院和他国的有益经验。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简称CAS)作为体育纠纷解决的权威机构,其上诉仲裁审理的绝大多数纠纷都是因使用兴奋剂而引起的纠纷。本文通过介绍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的仲裁解决机制,对其机构设置、仲裁制度和程序问题等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同时介绍了美国等体育强国的仲裁实践,而我国作为体育大国,国内没有体育仲裁法,也没有专门的体育仲裁机构,这对于体育纠纷的解决和体育事业的发展而言都是不利的。文章通过比较分析国际、国家层面的体育仲裁制度,以期对我国兴奋剂纠纷的仲裁解决乃至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有所启示。本文在结构和体系上共分四章:第一章对兴奋剂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概述。首先探讨了兴奋剂纠纷的产生原因和危害,剖析了其不同于一般体育纠纷的特性。然后整体介绍了兴奋剂纠纷现有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内部机构解决、诉讼途径和仲裁途径,而体育仲裁因符合公平公正高效的价值目标而成为此类纠纷最重要的解决方式。第二章专门介绍了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兴奋剂纠纷解决实践,首先对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整体情况进行了概述,介绍了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机制,重点分析了其上诉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并通过对我国运动员利用国际体育仲裁解决机制成功上诉第一案的分析,总结出利用仲裁程序维护运动员合法权益所能借鉴的经验。第三章分析了以美国为主的各体育强国的仲裁实践,重点放在了美国反兴奋剂机制和仲裁制度的介绍,并对德国、意大利、瑞士的仲裁解决实践进行了简单概括,通过兴奋剂纠纷解决制度在国际和国家层面上的分析比较,为我国与国际接轨,运用仲裁手段解决兴奋剂纠纷提供了借鉴。第四章是对我国兴奋剂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思考。在分析总结了我国兴奋剂立法现状、现有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借鉴国际体育仲裁院和美国的仲裁模式,建立独立、高效的兴奋剂纠纷仲裁解决机构的具体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