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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运用财政资金,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采购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事业在中国的发展十分迅速,从 1994 年在深圳搞试点开始只有短短的十几年的时间,2003 年的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 1659.5 亿元,2004 年的规模预计会突破 2000 亿。依照发达国家的惯例,政府采购规模一般要占到 GDP 的 10%或财政支出的 30%,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应当在一万亿左右,而 2003 年的采购规模只占财政支出的 6.1%,政府采购发展的空间是十分巨大的。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购买性支出的使用管理具有关键意义,而且对财政资金分配的合理化亦会产生积极影响。在我国支出结构调整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至少可以起到节约财政资金,防止铺张浪费的作用。此外,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面向全社会招标还可以强化公平竞争,促进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而且支出过程透明度的提高也有利于抑制资金使用中的各种腐败现象。因此,尽快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强化我国财政支出管理的客观需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必然选择。 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所遵循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购买支出所达到的规模效益,它的影响已超过单纯的财政支出管理,涉及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国内国际经济合作领域。鉴于此,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有必要研究和探索,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 从近几年各地推行政府采购的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对政府采购进行科学的预算管理是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与质量,保证政府采购事业健康运行的有效途径。 政府采购预算是建立新型政府采购制度的产物,在传统的财政管理与政府资金采购的体制下,只有财政的资金预算,基本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正是因为如此,政府财政资金用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时,大都是按临时确定,即时确定就可以及时采购。而新型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以后,就产生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管理程序,即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批、批复、调整和执行等环节。将政府采购纳入预算的渠道,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它使政府采购纳入了计划管理的轨道,包括采购的项目、数量、资金数额及其来源渠道,采购的时间与进度,应该确定的主要采购方式等。通过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与审批,可以全